
5月21日上午,禄丰市红十字会举行“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仪式,楚雄州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滕洪,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杨春侠、监事长马楚媛等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上,滕洪宣读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中红字〔2021〕3号),对金山小学作为省内三家受表彰学校之一、州内唯一受表彰学校,获得“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表示了祝贺。并代表州市红十字会给金山小学颁发了“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奖牌,鼓励全体师生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近年来,金山小学红十字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推进“红十字禁毒防艾健康教育计划”“红十字救护员劳动教育课程计划”“红十字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捐献行动计划”“红十字关老爱幼志愿服务计划”等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品牌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了文明校园建设。
金山小学红十字会也将借此次表彰契机,继续开展好学校红十字活动,充分发挥“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体验教室”项目,让“红十字”在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文明校园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更加突出的作用。
云南省红十字会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1217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19000689号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7层 邮编:650200 电话:0871-67196666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