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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乐章——昆明市2021年清明缅怀人体器官捐献纪念活动
来源: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1-04-09  点击率:89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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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缅怀纪念人体器官捐献者,树立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有序发展,48日上午,昆明市红十字会和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合在市一院器官捐献纪念园举办“生命的乐章——2021年清明缅怀人体器官捐献纪念活动”,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宽寿、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马涛出席。二级巡视员杨家俊同志受省红十字会领导委托讲话。

 

 

昆明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保定为活动致辞,向所有人体器官捐献者及家属表示了最崇高的敬意,对关心支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家俊在讲话中指出,公民逝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自2013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批复同意云南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我省出台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建立了缅怀纪念场所,建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与相关医疗机构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探索创新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昆明模式”,加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获取移植、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累计完成捐献460例(其中,大器官1444个,眼角膜731枚),受益人数1893余人,志愿登记人数51865人,每年组织开展捐献者缅怀纪念活动,对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移植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他希望,广大红十字和医疗卫生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广泛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全力推进我省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

 





 

伴随着庄重肃穆的音乐,全体人员向捐献者纪念碑鞠躬默哀,并依次向纪念碑敬献鲜花,表达对人体器官捐献者的缅怀和哀思。随后,捐献者家属代表进行发言,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主任、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岳巍带领志愿者在纪念碑前进行庄严宣誓。

 

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延安医院等单位及市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捐献者家属、捐献登记志愿者、昆明红十字救援队、昆明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6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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