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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 秋季火灾防范提示
来源:  作者:  编辑:镇康县  日期:2023-09-01  点击率:21  [关闭]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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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学校要借开学之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对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及时消除隐患,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和师生消防安全。

  2.各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月检查日巡查、半年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月维保年度检测、控制室24小时值班等制度,保证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值班在位、人员熟知消防必备知识技能。对新入职或转岗的人员,要经过消防培训方可上岗

  3.各生产、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必须严格采用实体墙进行“硬隔离”,任何人员不得直接居住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切勿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窗,如已设置的,请及时拆除或设置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严禁用易燃材料搭建或装修,保持通道畅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人车同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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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镇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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