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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关于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政策
来源:玉溪市人民医院网站  作者:  编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日期:2024-02-26  点击率: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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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在人体所需的氧气、水、养分等重要物质都通过血液来输送,具有调节体温、维持血液酸碱度等多项功能。从1998年起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为需要血液维持生命的患者点燃了生命之光。那么,当我们的无偿献血者需要用血时,又有什么政策?

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条件
1.用血减免按“献血在先,用血在后”进行审核,以发票日期为准,且用血不分区域。
2.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按献血量的三倍报销,超过五年后用血,按献血量等量减免。
3.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达到1000毫升,献血者本人终身用血均可减免。
4.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用血后,按献血量的等量减免。

报销时提供的资料(原件审核后归还)
1.有效证件原件:献血者身份证原件、用血者身份证原件
2.无偿献血证明
3.亲属报销血费还需要提供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居委会证明或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用血发票(结算发票)
5.用血凭证、用血证明(费用清单)
6.银行卡

用血减免报销流程
1.门诊或住院产生的用血费用先完成费用结算
2.打印费用清单
3.准备报销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玉溪市人民医院2号楼1楼收费室4号窗口
输血医学科/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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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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