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云沃专审字[2023]第006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寻甸县红十字会”)的委托,云南沃莱会计师事务所组成审计组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7日对寻甸县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政府会计准则》相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提供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和编制财务报告是寻甸县红十字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收支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寻甸县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收支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收支记录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记录金额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我们考虑与财务收支记录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单位基本情况
寻甸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创建于1914年,为正科级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寻甸县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严格履行职责,广泛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救济、医疗救护、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查人转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对外交往与合作等各项人道主义工作,为促进云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其他社会团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成为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有力助手。
内设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寻甸县红十字会本级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社会发展部。机关事业编制实际在职在编人员6人、聘用人员0人。建立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及办法,内控机制基本健全完整,能够满足日常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需要。
以往年度审计情况:近三年寻甸县红十字2020年至2022年的资产负债表、收支结余表已由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审计的范围
本次审计对寻甸县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涉及到的报表、账册、凭证和相关预算文件、管理文件等资料进行审计。
(二)审计的重点
寻甸县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和真实性。
(三)审计的方式:就地审计
五、审计情况
寻甸县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
(一)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
1.2020年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寻甸县红十字会实现总收入20,085,298.62元。其中:基本账户收入1,086,692.35元,捐赠账户收入18,998,606.27元。
(1)基本账户收入1,086,692.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416.24元,其他收入-其他(为职工个人缴纳工会经费)1,276.11元。
(2)捐赠收入18,983,084.70元,其中:“博爱一日捐”及爱心捐款74,870.00元;下拨2019年99公益日滇苗助学第一批费用2,310.00元;专项捐赠款18,905,904.70元,专项捐赠款中: 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定向甸沙捐款4,042,800.00元;云南丹彤集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昆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定向全县疫情防控捐款2,377,048.00元;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定向金所街道捐款2,117,600.00元 ;昆明高速公路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定向甸沙捐款1,925,200.00元;中化云农有限公司截止9月30日爱心助你上大学专项捐款1,859,378.00元;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向金柯公路改造捐款1,500,000.00元;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向先锋幼儿园建设捐款665,000.00元;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向先锋镇幼儿园建设捐款500,000.00元;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定向凤合杨家湾冷库建设(第二笔)500,000.00元;昆明市特立亚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定向凤合杨家湾冷库第三笔捐款500,000.00元;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向先锋镇捐款300,000.00元;云南先锋煤业开发有限公司定向先锋镇捐款250,000.00元;其他专项捐款2,368,878.70元。
(3)其他收入15,521.57元,为2020年1-4季度捐赠户利息收入。
2.2020年财务支出情况
2020年寻甸县红十字会总支出16,462,545.71元。事业支出1,090,237.21元;捐赠账户支出15,372,308.50元。
(1)事业支出 1,090,237.2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507.2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54.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75.00元。
(2)捐赠支出15,372,178.50元,其中:定向捐赠10,675,105.00元;爱心助你上大学543名贫困学生救助金捐款2,130,000.00元;全县疫情防控捐款到疾控中心950,000.00元;全县疫情防控捐款到卫生健康局647,090.00元;全县疫情防控捐款到公安局439,000.00元;其他救助530,983.50元。
(3)其他支出130.00元,主要为捐赠专户短信费、手续费支出。
(二)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
1.2021年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寻甸县红十字会实现总收入10,037,898.02元。其中:基本账户收入1,186,469.74元,捐赠账户收入8,851,428.28元。
(1)基本账户收入1,186,469.74元,其中: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824.27元,其他收入9,645.47元(税务退回以前年度重复缴费7,945.00元,个人缴纳2021工会会员费1,700.00元)。
(2)捐赠收入8,839,086.79元,其中:“博爱一日捐”及爱心捐款155,459.00元;2021年爱心助学捐款1,539,986.00元;春风基金助学捐款144,200.00元;公益项目拨款16,087.09元;专项捐赠款6,983,354.70元,专项捐赠款中: 龙华实业定向修路捐款1,000,000.00元;中化云龙定向捐款991,900.00元;昆明联合产权交易公司定向金所捐款750,000.00;人寿保险公司定向各学校捐款657,516.00元;白龙石膏定向交通局捐款600,000.00元;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定向捐款500,000.00元;姚家村煤矿定向捐款465,000.00元;先锋煤炭公司定向塘子捐款430,000.00元;茂沣定向政法委捐款200,000.00元;其他专项捐款1,388,938.70元。
(3)其他收入12,341.49元,为2021年1-4季度捐赠户利息收入。
2.2021年财务支出情况
2021年寻甸县红十字会总支出12,555,191.34元,其中:事业支出1,183,528.62元,捐赠户支出11,371,662.72元。
(1)事业支出1,183,528.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3,304.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224.3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00.00元。
(2)捐赠支出11,364,322.72元,包括爱心助学捐款1,845,400.00元;定向捐赠9,347,747.00元;其他救助171,175.72元。
(3)其他支出7,340.00元,主要为支付购买打印机等费用。
(三)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
1.2022年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寻甸县红十字会实现总收入7,231,603.14元,其中:基本账户收入1,285,117.75元,捐赠账户收入5,946,485.39元。
(1)基本账户收入1,285,117.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4,957.76元,其他收入159.99元(税务个人所得税退库)。
(2)捐赠收入5,935,639.05元,其中:“博爱一日捐”及爱心捐款320,823.00元;爱心助学捐款2,101,639.05元;专项捐赠款3,513,177.00元,专项捐赠款中: 大唐公司定向捐款1,000,000.00元;中国移动公司定向七星镇捐款500,000.00元;云南宸顺商贸公司定向教育局捐款400,000.00元;郭家山煤矿定向捐款200,000.00元;寻甸高邦农贸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倘甸贫困救助捐款120,000.00元;鸡街商会等12家定向鸡街捐款114,100.00元;上海昆沪实业定向捐款100,000.00元;龙华实业定向捐款200,000.00 元;其他专项捐款879,077.00元。
(3).其他收入10,846.34元,为2022年1-4季度捐赠户利息收入。
2.2022年财务支出情况
2022年寻甸县红十字会总支出7,718,629.13元,其中:事业支出1,303,954.35元,捐赠户支出6,414,674.78元。
(1)事业支出1,303,954.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0,887.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81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96.59元,资本性支出8,758.00元。
(2)捐赠支出6,414,554.78元,包括:爱心助学捐款1,824,500.00元;其他救助226,636.78元;定向捐助4,363,418.00元。
(3)其他支出120.00元,主要为支付捐赠户短信费。
六、审计意见
经审计,我们认为:
(一)寻甸县红十字会对收到的财政性资金进行专账管理与核算;财政性资金支出能够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与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执行,审批手续比较齐全。
(二)寻甸县红十字会对各项社会捐赠收入按项目进行核算与管理,能较好按照捐赠意愿拨付捐赠资金,资金拨付及审批手续齐全。
(三)寻甸县红十字会购置固定资产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报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进行采购计划及审批。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寻甸县红十字会已按规定执行财政部2017年10月24日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报表的编制也符合该项制度规定,内控机制的建立基本完善。
七、免税资格认定说明
(一)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认定为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二)免税资格认定条件的审计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要求逐项对应:
1.寻甸县红十字会于2010年9月30日经机构编制起源会办公室同意,依法作为一级独立核算机构,由昆明市东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一个条件。
2.寻甸县红十字会的业务范围为卫生救护、扶贫济困、灾害救济、应急救护、培训服务,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二个条件。
3.寻甸县红十字会2020年至2022年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活动及捐赠支出,未用于其他非公益性及营利性支出,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三个条件。
4.寻甸县红十字会取得的各项收入、资产及其孳息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活动及捐赠支出,未用于分配,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四个条件。
5.寻甸县红十字会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将根据政府要求持续存续,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五个条件。
6.2020年至2022年,寻甸县红十字会投入主要为区财政拨入的财政拨款、取得的捐赠收入;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六个条件。
7.寻甸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分为在编人员及长期聘用人员,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公务员管理,由区财政统一发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寻甸县红十字会实际在编人员6人,三年财政统发工资薪金共计3,034,699.27元,长期聘用人员0人,三年支付聘用工资0.00元,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七个条件。
8.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22年6月16日经寻甸县民政局批准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30129MB0R818290,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八个条件。
9.2020年至2022年市红十字会的收入按照收入的性质分别进行核算,分为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其他应付款-收入行政设置明细科目等,发生的支出均与上述收入相关,主要为人员薪酬、项目经费支出、捐赠支出及公益服务支出等,上述收入均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中规定的免税收入,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九个条件。
经审计,我们认为寻甸县红十字会满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中规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八、其他审计情况
无
附表:
1.2020年捐赠收入明细表
2.2020年捐赠支出明细表
3.2021年捐赠收入明细表
4.2021年捐赠支出明细表
5.2022年捐赠收入明细表
6.2022年捐赠支出明细表
7.基本户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
8.捐赠户2020年至2022年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9.2020至2022年各年度业务活动表
10. 2020至2022年各年度支出明细表
11. 2020至2022年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摘要、业务活动表摘要
云南沃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昆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