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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五华区  日期:2023-09-05  点击率:6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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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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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五华区红十字会财务管理,规范经费管理使用秩序,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和红十字会工作的正常运转,结合五华区红十字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理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强化会计核算,严把资金进出和资产管理关,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益。严格账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流转。

(二)实行集中统一核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认真编制部门预算,按程序报批,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分清资金渠道,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

(三)加强内控管理。严格遵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四)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的申请领用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会长审批同意。

二、预决算管理

(一)财务人员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制的要求和五华区红十字会下一年度发展计划,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编制收入预算。并根据事业发展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认真执行。

(二)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要提前通知各科室上报下年度预算计划,财务人员在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部门年度预算,研究确定后,上报并认真执行年度部门预算。

(三)每月底前将下个月用款计划报办公室汇总,由财务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申请,按规定审核权限进行审核上报,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三、账务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根据我单位具体实际情况,原则上均使用转账方式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和公务卡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现金。

2.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经办人需填写“借款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长审批后方能借支,借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3.现金使用范围:补助、慰问、购置小额办公用品等。

(二)支票管理

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原则上应使用转账支票。经办人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分管领导和长签字同意后方能领用。如遇领导不在情况,要以电话形式向领导请示,领导同意后可领用,但过后需在“支票领用单”上补领导签字。

(三)公务卡管理

因公务活动产生的公务支出,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用现金支付,转账支付除外。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卡只限于刷卡消费,不得提取现金。公务卡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个人消费由个人负责还款,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行为导致的一切责任。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超过免息期还款而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单位报销不及时,超过免息期还款而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票据管理

财务人员使用各类票据,说明用途要经分管领导和长签批后方可办理;各类票据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非财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开出票据;严禁开具超出范围票据。严禁违法使用票据。

(五)账户管理

按规定设立银行账户。设立或变更银行账户必须经五华区红十字会法人代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或变更。不得对外借用账户,严禁使用五华区红十字会账户从事违法活动。

(六)印章(含密匙)管理

财务专用章(含密匙)应有专人管理,个人印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经费审批报销(按财政局要求)

(一)经费审批原则

经费审批实行“经费预算,先批后支,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的审批原则。

(二)经费审批、报销程序

审批流程:经办人填写经费申请审批表→科室审核意见→财务审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核意见→会长审批意见。

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科室签字→财务签字→分管领导签字→会长签字→财务审核并支付款项。

、经费支出管理

(一)各项经费开支都要贯彻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按照区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执行国家和财政部门确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审批手续。

(二)各项经费使用应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支出1000元经费,由经办人员签字同意,交财务部门审核并报常务副会长批准;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有权拒绝付款。

(三)大额度资金使用

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五华区红十字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实施细则》,应附“经费申请审批表”、“费用报销单”及会议纪要等,按照审批程序签批后列支。

(四)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1、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事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和生存条件有困难的,可视其家境困难程度发给生活费300元至800元或同等价值的生必需品;造成严重困难的,视其受灾程度、困难程度救助800元至2000元;经五华区红十字会审批给予救助者,其救助款的发放按照财务规定严格履行领款和签收手续后,提交党组会会议讨论通过,并附“经费申请审批表”、“费用报销单”及会议纪要,按照审批程序签批后列支。

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造成大病的,视其病情及家庭困难程度给予救助1000元至5000元;经五华区红十字会审批给予救助者,其救助款的发放按照财务规定严格履行领款和签收手续后,提交党组会会议讨论通过,并附“经费申请审批表”、“费用报销单”及会议纪要,按照审批程序签批后列支。

六、报销单据要求

(一)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收款单位名称”“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收款单位公章”六要素齐全。

(二)进行经费报销时,经办人须到财务室填写“费用报销单”,“费用报销单”上金额大小写及相关用途要与原始单据相一致,经报人、保管验收或证明等相关信息均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报销;

(三)在报销过程中,由经办人签字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核,会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四)当月支出原则上在月末前进行结账,如不能按时结账,应由当事人说明原因。

、财务控制

(一)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领导参与公务接待和到基层检查调研工作就餐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出差费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出差费用标准执行,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控制会务支出。

(三)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四)财务人员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管财务资料。

(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财务人员应对各科室的经费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指导,配合各科室有效使用资金。

(六)因工作调整、调动或因故离职财务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附则

(一)本制度如出现与上级法规相抵触的问题,遵循小法服从大法、下法服从上法、前法服从后法的原则处理;

(二)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五华区红十字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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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五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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