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4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

0
1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采取“明确同意”原则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国遗体器官捐献采取“明确同意”的原则。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0
2
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已超670万人
目前,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670万人,但是,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群众对移植服务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十分迫切。
据了解,移植器官来源不足是目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每年全球器官移植总数不及总体需求的10%,器官移植等待者远远多于可供移植的器官。

目前,我国已累计完成公民逝世后遗体器官捐献5万多例,捐献器官已突破15.3万个。我国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文化和伦理,涵盖器官捐献、获取与分配、移植临床服务、移植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五个方面工作体系。

2023年,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了修订,颁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明确了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条例》不仅名称增加了“捐献”,而且较大幅度地扩充了器官捐献相关条文。
作者:
编辑:武定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