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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赠流程
来源:  作者:  编辑:腾冲市  日期:2023-07-10  点击率:56  [关闭]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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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一、捐献意义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有意义。一方面,人想着在死后还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二、填表说明
(一)遗体捐献完全属于自愿、无偿,不附加任何条件的高尚个人行为,避免诸多不必要的纠纷。
(二)请遗体捐献者带好身份证,经核准后认真填写本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红十字会、接收单位和遗体捐献者各保留一份)。
(三)请交四张两寸或一寸正面半身照,贴于申请表及荣誉证书的相应位置。
(四)主要职业:填写主要从事的工作,如车工、电工、门卫、医生、教师、律师、机关工作人员等。
(五)户籍所在地及常住地址:应按户口登记本和现在常住地址为准填写完整。
(六)原则上不接受部分遗体捐献。需要捐献部分器官者,请联系其他单位。
(七)因搬家或其他原因需变更登记机构或接受单位的,应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所变更的接受单位须是经过地市级及其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八)要求撤销登记者,应携带登记表及登记证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撤销手续。
(九)具体联系办法:
(1)联系单位:   腾冲市红十字会
咨询电话:0875---5169298
办事地点:腾冲政务中心附三楼 红十字会办公室    邮编:679100
联系科室:办公室
(2)接收单位:大理大学基础医学院
联系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大理大学下关校区人体解剖学楼
遗体捐赠接收中心(解剖楼3楼办公室) 邮编:671000
联系电话:0872-2257146;18887263330(唐老师)
0872-2257144;13577265799(朱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周末、节假日值班人员:唐老师  朱老师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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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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