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财发〔2023〕1号
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
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
2023年思茅区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已经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数
核定你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217,27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17,27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217,27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单位资金0.00元。
核定你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7,27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0.00元,单位资金支出0.00元。
二、对部门预算执行要求
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支出的安排,请你部门严格执行收支预算,努力增收节支,切实加强预算管理。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收入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强收入征管,按规定的预算科目、入库级次、缴库方式和期限,及时足额上缴区级国库和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相关预算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
(二)硬化预算约束,加快支出进度。各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的主体,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一是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必须经批准的部门预算为依据,无预算不支出;支出预算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年初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和支出用途,未征得财政部门同意的新增支出事项,除政策性增资等硬性增资外,一律不安排预算;二是应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部门预算批复后,要尽早报送有关资料进入采购程序,除因政策性因素变动确需实行政府采购的事项外,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三是应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序时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对不能按照国库支出进度执行的项目和对部门单位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将按有关规定收回区级财政调整和统筹使用。
(三)坚持三保优先,压减一般支出。各部门单位应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坚持“三保”优先原则,依法依规保障人员工资支出部分,合理安排正常公用经费,足额安排基本民生支出,剩余财力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安排项目支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意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思想,对所有财政资金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全覆盖,认真做好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区财政局届时将抽取部分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财政重点预算绩效评价,凡偏离政府战略目标和部门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不明确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绩效偏低的少安排甚至不安排资金。
三、其他事项
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主管部门应当自本预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明细表
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
普洱市思茅区财政局 2023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