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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守底线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来源:  作者:  编辑:施甸县  日期:2024-08-12  点击率:4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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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强调:要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促进者,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节俭朴素、谦逊低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清正廉洁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内容之一。领导干部为官从政,只有守住清正廉洁,才能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才能扛起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我们一定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决不能有任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特权。

一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做好工作、成就事业的基础。只有想干事,才能去干事、干好事,最终干成事。只有对党高度负责、对工作高度负责,才会竭尽全力、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地工作,才能勇于面对矛盾、千方百计化解矛盾。近年来,通过改革创新,红十字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关键一条,是有一批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的好干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各级红十字会党员干部要顺应时势,从更好地履行人道主义使命的现实需要出发,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始终保持一流的状态、瞄准一流的目标、争创一流的业绩,高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二是要坚持全面依法治会。募捐工作是县红十字会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始终紧盯项目实施、捐赠款物分配使用、定向捐赠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及时、准确公布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切实保障捐赠人和普通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透明的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各级领导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能力。要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用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言行和各项工作,特别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和依规运作。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 

三是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作为红十字会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职责,把责任放进规范的轨道里,把履责置于严密的监督下。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多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多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经常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多了解会员、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人道需求,使我们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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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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