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红十字会监事会2022年监督情况通报
县红十字会副监事长 杨兴波
(2023年9月26日)
各位领导、各位理事、监事: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红十字会监事会向二届二次理事会通报2022年监事会监督情况。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监督和保证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有效发挥了监事会在红十字会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站位,确保监督方向正确
一年来,监事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监事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监事会工作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奋力助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健全机制,确保监督有规可依
一年来,监事会按照“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监督机制。监事会围绕县红十字会全年的重点工作,召开了监事会二届一次会议,理清并完善了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确保监督工作依规、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确保监督抓住关键
围绕执委会执行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和市红十字会下达的14项重点任务情况实行跟进,对“99公益日”项目落实进行了监督,通过日常提醒和专项监督,保障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年,监事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政治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努力做好服务,以服务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聚焦县红十字会主责主业谋划监事会工作,积极推动县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2023年,监事会紧紧围绕理事会年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监事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监督与服务有机融合,确保监事会监督到位不越位。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督
1.加强日常监督。一是对涉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对涉及“三救三献”、募捐筹资、款物使用、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等业务工作,对涉及县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开展监督。二是依法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听取县红十字会年度工作情况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并对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向理事会通报年度监督工作情况。
2.抓细专项监督。一是对2022年“5.8人道公益日”和“99公益日”众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信息公开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督,督促项目实施规范到位。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捐赠款物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1.提升监督能力。加强监事会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培训交流,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2.转变工作作风。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开展重点调研和监督,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政策理解、工作思路等方面对基层的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加强监事会工作是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红十字会执委会的支持、配合下,牢记使命、团结奋进,以高质量的监督服务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