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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做器官捐赠工作的法律依据?
来源:  作者:  编辑:施甸县  日期:2023-10-31  点击率:2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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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2007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2010年1月25日,卫生部正式发函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中明确要求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可以说,积极协助政府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已成为红十字会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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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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