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规章制度 >> 正文
曲靖市沾益区红十字会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曲靖市沾益区  日期:2023-09-19  点击率:25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沾益区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曲靖市沾益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同年印发的《云南省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对象选择“多元化”,金额确定“客观化”“市场化”。

第四条  制度适用于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财务室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设置采购管理岗,确定一名政府采购专办员,其相关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参与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二)负责拟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

(三)负责审核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意向、需求下达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全系统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参与或指导本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信息公开、专家抽取、采购交易、结果确定、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统计采购数据,培训采购业务等

(四)对采购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备案。

(五)受理政府采购纠纷,牵头组织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六)参与采购合同验收工作。

(七)按照内控制度和财政部门要求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财务室是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其相关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根据各部室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及结算票据等资料,办理相关资金支付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七条  各部室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主体,其相关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编制本部室的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文件。提出政府采购申请和计划,组织实施本部室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二)负责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文件。

(三)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谈判和拟定、审核、签订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本部室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和验收。

(五)负责按合同和项目进度,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六)负责本部室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  纪检监察部门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主体,主要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

第三章  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

第九条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由各部室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的采购项目详细需求表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财务室采购管理岗汇总,财务室审核后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方案,按年度部门预算编审程序报财政审批。

部门预算批复后,财务室应及时纳入预算的采购项目下达至相关部室

第十条  各部室编制采购预算需求时应与财务室等相关部室及时沟通协调,根据的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一条  经办部室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需按照财务收支管理规定执行事前审批程序,经审批同意后由采购管理岗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内根据采购预算批复文件、采购实施方案等资料填制《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单位)编报表》,经采购经办人、经办部室财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分管领导或授权领导审批盖章后,采购管理岗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并提交,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

第十二条  因预算追加或调整、专项拨款等原因产生的,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并未履行报批手续的采购事项,必须坚持先批后采的程序,需求部室应提出采购计划申请,明确采购项目构成、采购数量、价格、技术规格、时间要求等内容,按预算追加调整等相关规定取得资金来源,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财政对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审核,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对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进行备案检查或审批。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

(一)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集中采购,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2.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属于部门集中采购,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金额在规定限额及以下的项目,按财政部门当年或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

4.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可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采购实施计划和采购合同需向财政部门备案。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曲靖市红十字会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

(二)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2.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采购需求部室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和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本着规范、效率的原则选择执行。

3.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可实行批量集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等采购事项,采购需求部室应当在省财政厅提供的批量集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名单内,通过比选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变更

已批准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或采购方式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特殊原因在委托代理机构前或废标后需要变更的,由经办部室提出变更申请,明确变更后的组织形式或采购方式及变更的原因,报财务室采购管理岗、分管部室会领导审核,并在系统内填报变更申请表,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盖章后,报财政审批。采购经办部室根据批准变更后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四章  政府采购实施管理

第十五条  采购管理岗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工作后,应及时通知采购需求部室,采购需求部室按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或自行组织采购流程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六条  采购需求部室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编制采购需求文件。采购需求文件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第十七条  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程序:

(一经办部室从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中择优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经办部室选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协商确定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订立程序签订协议。

三)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经办部室提供采购需求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经采购经办部室经办人、负责人审核后分管部室局领导审定。

四)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售招标文件。

(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采购经办部室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

(六评标结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定标意向书经采购经办部室确认后分管部室领导签发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签发定标意向书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期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八中标公示期满后,采购经办部室应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协商草拟政府采购合同,按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在实施政府采购时,不得把应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者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应采购国内产品,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出具意见,未经核准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第二十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  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与备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在签订前按《曲靖市红十字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部室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安全保密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会同财务室办理与相关供应商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二十四条  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由经办部室30日内组织3()以上的验收组,对所购商品、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及付款确认书》上签署验收意见,如合同约定项目完工须由专家组验收的,须另附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书。

第二十五条  采购项目验收后,经办部室需提供合同、发票、验收情况、入库单等证明材料,财务室按合同规定条件进行支付,不得提前支付和超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档案资料保存

(一)财务室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及声像资料。

(二)经办部室应在采购事项验收后60天内将有关文件资料归档移交科技信息处归口存档

第二十七条  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应由财务室牵头,采购管理岗具体落实,组织相关部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有关情况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答复、处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   资金结算

二十八 项目通过验收后,财务室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落实“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的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申请资金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自行采购项目:1、《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2、评审报告(记录);3、采购合同;4、发票;5、项目验收报告;6、其他有关资料。  

二、政府采购项目:申请国库集中支付的1、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2、采购计划、计划备案回执;3、中标通知书;4、采购合同;5、合同备案资料6、发票;7、项目验收报告;8、其他有关资料等。

 

第六章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管理

第二十  各部室应按规定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招标文件审查、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质疑投诉、项目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三十  政府采购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    

第三十  制度“限额标准”“数额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年度采购目录确定。

第三十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  制度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  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作者:
编辑:曲靖市沾益区
上一篇:曲靖市沾益区红十字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