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爱心,是生命的曙光,为世间架起最壮丽的生命桥梁。为进一步开展好无偿献血工作,保障血液安全及医疗临床用血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此,我们发起如下倡议:一、积极践行无私奉献、友爱互助精神。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人与人之间爱心的交流、相互扶助的重要体现,是每位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血液一直被视为活力与健康之源,输血更是现代医学治病救人的重要手段。血液至今无法通过人工制造,临床用血只能通过公民以无偿献血的方式保障,只能依靠人们用爱心传递、无私奉献。期待大家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队伍中来,用我们的爱心与热血去温暖社会。二、贡献建设文明马龙、健康马龙个人力量。无偿献血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文明马龙、健康马龙的重要标志。献血者捐献的血液可以使患者解除病痛甚至挽救他人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科学研究表明:献血200-400毫升,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合理献血对身体有益无害。一滴热血,凝聚赤诚之力。一份爱心,承载生命希望。让我们共同助力文明马龙、健康马龙建设,用爱心筑起生命桥梁。三、无偿献血“人人代言”。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的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的公益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请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18-55周岁)的广大人民群众、党员干部、驻地部队官兵、高校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带上身份证,伸出您的手臂,一起加入到无偿献血中来,用自己的热血托起生命,传递力量。人人以实际行动为无偿献血代言,热血接力,宣传科普无偿献血,点亮未来。献血时间:2024年 3 月25日- 29日,每日上午8点-12点献血地点:马龙区妇幼保健院(沈家山南路69号)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法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云南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实施意见》(云政发〔200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曲靖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