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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编辑:普洱市  日期:2023-04-20  点击率:6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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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6200000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普洱市红十字会(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所赋予的职责,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依法组织开展救灾、救助和救护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等“三救”、“三献”工作,关注民生、服务于民,积极帮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服务困难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为开创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推动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负责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云南省红十字会的工作方针和要求,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负责开展备灾救灾工作。通过社会募捐和政府支持救灾资金的方式,有计划组织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并积极参加灾后恢复重建。

3.负责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积极参与对农村和社区的困难群众、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贫困家庭儿童和其他重大疾病贫困患者的救助。坚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做好扶贫济困工作。

4.负责开展群众性初级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救护知识宣传普及。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对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和高危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救护意识和应急救护技能。

5.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组织动员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积极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做好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和对人体器官捐献者特困家庭的人道救助工作,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合法权益。

6.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募捐筹资工作。通过开展向社会专项募捐,争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在商场、超市、酒店、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募集筹措爱心款物,不断增强救灾救助实力,尽力帮助灾区灾民和困难群众摆脱困境、渡过难关;对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协助办理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相关手续,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7.承担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经办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对支付申请材料的审核、报批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对救助患者身份确认、欠费追偿;积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努力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筹集资金,增强救助实力,有序高效推进我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8.负责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在学校、医院、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各类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和管理,发挥红十字志愿者在各项公益活动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积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展对外民间交流,扩大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交流合作,与各国特别是东南亚、南亚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交流合作,与香港、澳门红十字会和台湾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与我市建立友好省、市的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引进资金项目,学习借鉴先进公益管理理念,促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0.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要求,参与完成国内外人道救援任务。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职责赈济救护部、宣传筹资与财务部、监事会秘书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办公室职责。起草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参与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落实领导活动安排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与省会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牵头承办相关事宜;负责会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各部室、直属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会党组、执委会决定事项和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落实;负责会机关印鉴管理、文件处理、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干部人事、机要保密、档案、依法治市、综治维稳、挂钩扶贫、网络安全、来信来访、对外联络、接待以及会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完成会党组、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2.赈济救护部。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应急体系;负责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应急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市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向筹资财务部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负责并指导各县(区)做好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负责开展扶危助困及相关人道救助项目工作;负责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和宣传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救护技能培训工作;完成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3.宣传筹资与财务部。负责拟订市红十字会宣传筹资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财务规章制度;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红十字会员发展和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市红十字会重大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品牌推广工作;负责推动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负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及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全市红十字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统筹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募捐筹资工作及捐赠项目的商谈和协议的签署;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大型募捐活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向社会发出募捐呼吁;依法管理市红十字会接受的国内、国外组织及个人捐赠资金;负责日常财务与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负责编制会机关年度预决算,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及时核拨市红十字会下达给县(区)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款和专项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负责募捐箱管理工作;完成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4.监事会秘书科。起草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拟订监事会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实施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布置的任

务;组织开展监事会的各项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交流、人员培训等;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会议的组织协调,监事活动安排及有关文件起草工作;完成党组及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会将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密切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宣传工作为先导,以募捐筹资为龙头,以救助服务为重点,突出抓好“三救”“三献”工作,充分发挥在人道领域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服务群众的举措和推动工作的动力。狠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防控管理工作,规范权力运行,防患于未然。建立完善廉政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务实高效的工作环境。

2.加强救灾能力建设,更好的服务困难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的支持,争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关爱,着力提升备灾救灾能力。加大力度筹措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积极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和特种病患者。加强和保持与老牛基金会的联系合作,继续实施好奖助学金项目。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实惠。坚持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深入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挂联包帮工作,积极助推包保村和包帮户脱贫发展。

3.抓好募捐筹资工作,增强救灾救助能力。探索创新募捐筹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广泛募集爱心善款。一是继续加强与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的联系协调,摆设募捐箱、设置募捐点,募集爱心款。二是加强与省内外红十字会和爱心企业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合作,争取项目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红十字会救灾工作,适时呼吁人道救助,认真执行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有关规定。三是运用现代新媒体,积极拥抱互联网,组织做好网络筹资工作。四是加大工作透明力度,建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救灾物资采购制度,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审计评估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4.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高群众应急救护技能。按照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推进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护基本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年计划开展应急救护员培训2万人左右,开展公益性群众应急救护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

5.积极推动“三献”工作,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一是遵照《中国红十字会法》和《献血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协助卫计部门、中心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二是配合省红十字会骨髓干细胞分库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组织动员志愿者血样采集入库目标任务,做好初配相符再动员捐献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按照捐赠者意愿,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服务工作,更好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6.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巩固发展红十字会志愿工作队伍。积极推动市属有关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对青少年会员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广泛吸收热心红十字事业的人士加入志愿工作者队伍。根据会员队伍现状,强化会员意识,规范志愿工作者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和奖励办法,调动红十字志愿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常组织具有号召力和社会影响力、受群众欢迎的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01,596.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01,596.2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86,430.99元,增长4.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01,596.27元,其中:本年收入2,201,596.2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1,596.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86,430.99元,增加4.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01,596.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01,596.27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689.07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75,645.79元,增长4.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44,907.2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10,785.20元,增加4.61%,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拓展费用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普洱市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1,596.2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6,430.99元,增加4.08%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208.96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6008.96元,增长17.4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2081601红十字事业(类)行政运行(款)2023年预算数为1,521,051.00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1,551.00元,增长1.4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3.2081699红十字事业(类)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款)2023年预算数为190,000.00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无增减,无增长下降。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7,050.72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8,449.28元,下降19.3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1,106.75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增加4,806.75元,增长13.24%。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24.91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524.91元,增长40.07%。主要用于: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伤保险缴费。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642.72元,比2022年(上年)预算数增加9,342.72元,增长6.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8.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4,148.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9.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499.36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编人员)。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063.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编人员)。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25.00元,较上年增加2,985.00元,增长13.1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25.00元,较上年减少815.00元,下降18.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2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根据预算规定按每年百分之五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红十字会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100.00元,较上年增加3,800.00元,增长20.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00.00元,较上年增加3,800.00元,增长20.7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因项目拓展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随之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普洱市红十字会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1,576.00元,较2022年预算增加19,144.00元,增长8.24%。增加的主要原因调入1名人员以及费用正常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普洱市红十字部门资产总额981,441.46元,其中,流动资产144,880.36元,固定资产1,529,059.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6,785.8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205.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573.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捐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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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普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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