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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召开纪念第77个“世界红十字日”“5·8人道公益日” 暨学习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座谈会
来源:普洱市红十字会  作者:贺 岩  编辑:普洱市  日期:2024-05-14  点击率:11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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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普洱市纪念第77个“世界红十字日”“5·8人道公益日”暨学习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座谈会召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别燕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2023年全市红十字系统取得的新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获得云南省蒲公英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徽章,捐赠单位代表和“三献”捐献者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力以赴抓好“三大标志性工作”,抓好群众性防灾减灾暨AED 应急救护培训、关爱“一老一小”重大疾病特困家庭、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助力民心相通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省红十字会的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主动研究谋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协作,统筹推进“三大标志性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要履行好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无偿献血、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组织“三救三献”职责,要继续实施“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滇苗助学”等品牌救助活动和艾滋病预防关爱项目,持续打造“生命接力”“救在身边”“爱心相髓”等品牌,依法扎实开展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工作。三是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真正重视红十字会工作,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区)要把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各县(区)目标考核工作中,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红十字组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事业,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把红十字会工作做好。


       会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马清蓉作了《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解读,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作者:贺 岩
编辑:普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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