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怒江州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培训。具有怒江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求职者符合下列六类招聘条件中的一类即可。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吸毒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相关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如,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9日(8:30—12:00,14:30—18:00)地点:泸水市六库街道江西社区向阳南路62号(怒江州红十字会)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罗钰婷,0886—3632556,18708861218。(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需携带原件审核;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1.对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岗位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2.面试评委会由州红十字会邀请的考官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面试时,应聘人员需再次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根据面试情况,由评委会按意向性评分以1:2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二次面谈1:1确定拟聘人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怒江州红十字会临时聘用人员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中,出现或经群众举报实有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发放工资并解聘。(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参照《怒江州红十字会临时聘用人员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人社、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二)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休假。(三)其他福利待遇。因公出差,参照有关规定给予出差补助和报销费用。(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三)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劳动就业局进行复审、监督。
怒江州红十字会
2024年2月19日
附件1:怒江州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