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的职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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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的职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 。该法是红十字会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职责、组织架构等,规定了红十字会在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的保护、财产来源与监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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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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