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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2024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编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日期:2024-09-24  点击率:12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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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2024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县(区)红十字会,会机关各部、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做好红十字会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举措。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市委“三法三化”工作要求及市红十字会监事会《2024年普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要点》、《2024年普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监督计划表》工作计划,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对2024年各县(区)红十字会和监事会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内容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透指数”评价体系和 “博爱中国 ”平台建设要求,主要监督以下信息公开质量:

(一)组织信息公开质量,包括成立信息、联系信息、信息 披露栏目、管理层信息、部门机构、理事会重大决策新闻动态、 组织网络、理事会动态、法规政策、内部制度等信息公开的完整性。

(二)财务信息公开质量,包括年度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 、财务绩效评价、采购信息等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三)业务活动信息公开质量,包括“三救三献”、青少年工作和志愿者活动等主责主业的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社会捐赠信息公开质量,包括接收社会捐赠渠道、接收捐赠资金信息、接收捐赠物资信息、使用捐赠款物信息、机构募捐资格和税收优惠资格等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有力推动监督检查期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下工作小组:

     长:石字国 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监事长

  

     员:李德学  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秘书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

杨旭莹  市红十字会宣传筹资与财务部负责人、人道救援中心负责人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各县(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专职副监事长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本次专项监督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区)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标准》(中红字〔2018〕17号)要求,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监事会对本级红十字会信息公开质量进行跟踪监督。9月20日前各县(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对本辖区信息公开质量监督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二)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根据全市县(区)信息公开质量和监督情况,联合宣传与筹资财务部不定时到基层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在9月30日前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报市红十字会党组和省红十字会监事会

()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的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发现和预见监督检查项目管理中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各县(区)红十字会工作规范管理,阳光下运行,“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向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工作组所到县(区),请各县(区)派出一名县(区)红十字会监事会监事(审计或财政部门)同志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

(四)各县(区)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监事会要加强理论探索,积极开展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监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并加强对优秀成果运用。

 

 

       

普洱市十字监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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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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