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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勐海县开展2024年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来源:  作者:  编辑:勐海县红十字会  日期:2024-04-04  点击率: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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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暮雨,春阴漠漠,念念清明,时时追思。每逢清明,我们都会深切缅怀纪念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他们,在生命抵达终点时,选择将器官无偿捐献;他们,用弥留人间的生命之火,重燃绝望患者的希望;他们,用满怀大爱的方式,增加生命的厚度、宽度和温度。

    4月3日上午9点,由勐海县民政局、勐海县红十字会、勐海县文明办主办,主题为“爱在清明,绿色祭祀”的清明节集体共祭活动在勐海县泼水广场门口举行。旨在倡导文明祭祀,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缅怀纪念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宣传贯彻《人体器官和移植条例》。云南省民政厅、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生命文化学院、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和勐海县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及40多个家庭和近两百名群众参与了共祭仪式。

    本次清明人文共祭活动倡导广大居民群众转变祭祀观念,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中,争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推进者。同时,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传播“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不断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

    参加活动的部分群众在活动现场进行了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李小双说:“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通过这个活动,我完成了人体器官和眼角膜捐献登记,得到了这样一张卡,也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把我的爱延续下去,我认为这样的爱心传递对我来说特别有意义。”

目前,西双版纳州志愿登记遗体捐献的民众逐年增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和家属的高尚的行为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和传播!

      共祭仪式结束后,省、州、县有关部门领导对生命文化园、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场所建设进行了实地调研,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州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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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勐海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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