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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关于建立德宏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梁河县  日期:2023-06-30  点击率:67  [关闭]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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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州应急救护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普及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切实提高居民防灾避险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德宏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总召集人

 琳 副州长、州红十字会会长 召集人

尹志邦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侯永晓 州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员

冯祖懿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安常 州文明办副主任

革安发 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副校长

余登庆 州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冯家柒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瞿生怀 州公安局专职党委副书记

杨旺保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平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成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涛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海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克晓军 州应急局副局长

 补 州总工会副主席

 佳 团州委副书记

革康和 州妇联副主席兼州妇儿工委办主任

白珊珊 州红十字会副会长

 皓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由侯永晓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白珊珊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职责

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全州应急救护培训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拟定加强应急救护培训的有关文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县市及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研究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将应急救护培训课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和教学内容。

2.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通过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在社区、单位、校园、企业、机关、家庭等场所加大急救宣传倡导力度,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勇于施救典型事例。

3.州工信科技局: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州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精神,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重要内容,融入教学与教育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推动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游泳场馆员等重点教职员工全员培训取证。推广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生军训课程,倡导高职、高校学生全员培训取证。

5.州公安局:根据《国家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的通知》(公交管〔2020〕161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部分行业和系统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179号)精神,负责组织全州公安民警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加强推动对职业驾驶人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取证培训。

6.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应急救护培训内容纳入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7.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推动建筑企业安全员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

8.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德政办发〔2010〕179号文件精神,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救护培训。负责组织推动公共交通、旅游客运、班线客运和校车驾驶人员及驾校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

9.州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德政办发〔2010〕179号文件精神,负责组织旅游景区工作人员、旅行社导游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发挥景区医务室(救护站)作用,为游客提供应急救护服务。

10.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州各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发挥医疗机构作用,在群众中普及避险自救知识。

11.州应急局:负责将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纳入全州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体系。

12.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支持倡导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团员青年、志愿者和妇女参加应急救护培训。

13.州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四统一要求,负责统筹师资力量,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基本的应急救护概念和技能,提高大众应急救护能力。

14.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全州消防救援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建立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主持。会议议题根据总召集人指示及成员提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研究审议事项,应提前征求全体成员或有关部门意见,重点研究应急救护培训的重大问题或布置工作任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重点研究应急救护培训专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事项应征求有关成员和部门意见,经沟通后未达成一致的重要意见,应在会议纪要上说明。

联席会议审议事项拟以州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由文件起草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批。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报总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召集人签发。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对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建立定期协调推进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和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督促指导,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四)加强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不定期对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涉及培训的重点部门、行业以及街道要加强持证救护员的培训,其他部门要积极开展普及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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