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领导到玉溪市和楚雄州调研指导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工作
来源:云南省红十字会 作者:省红十字会办公室、组织宣传部 编辑:禄丰县 日期:2024-11-23 点击率:77 [关闭] 11月20日至22日,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加坤率队到玉溪市红塔区、易门县和楚雄州禄丰市,分别与玉溪市红十字会、楚雄州红十字会一起,联合调研指导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宣传、审计整改等工作。

调研组先后来到玉溪市急救科普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红塔区凤凰街道紫艺社区红十字工作站、玉兴街道红十字会,易门县十街乡十街村委会红十字工作站、龙泉街道红十字会,禄丰市妇幼保健院红十字工作站、禄丰红十字暖雪爱心志愿服务队、禄钢社区红十字工作站,宣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信和中国红十字会“十二大”精神,充分肯定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基层阵地在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参与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就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提出要求。 在红塔区、易门县、禄丰市(县、区)红十字会,调研组详细了解红十字会参与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对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遇到的问题开展讨论,对下步的工作提出建议。
调研组强调,县(市、区)红十字会是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的主角,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体现自身的特殊性和规范性,以改革的思维、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方法持续推动县级红十字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群团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化对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认识,深化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道路的认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
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章程,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三救三献”等本职工作,不断在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红会所能上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三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积极参加、主动融入改革,通过改革把资源聚集起来、把活力释放出来、把作用发挥出来,为全省县级群团“联盟”建设改革贡献红十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