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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红十字会灾害及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来源:陇川县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陇川县  日期:2023-07-03  点击率:6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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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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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红十字会灾害及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作原则

    (四)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分级

    (五)使用范围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二)应急办事机构及职责

    (三)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三、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二)资金保障

    (三)物资保障

    (四)交通通讯保障

    (五)人力资源保障(是否将此处列入监督管理中的宣传培训中)

四、灾情信息管理

    (一)报送信息的内容

    (二)报送信息的办法

    (三)信息发布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信号

    (二)灾害分级

    (三)灾害回应

    (四)回应终止

    (五)响应评估

    (六)灾后恢复重建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三)责任与奖惩

七、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修改

    (二)预案解释部门

    (三)预案实施时间

八、附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救援机制,保证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响应速度、信息通畅、指挥统一、协作有力、保障充分、运转高效,提高红十字会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受害者的痛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红十字会灾害及突发事件援助应急预案》、《德宏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德宏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陇川县红十字会的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是人民政府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工作的补充,在省红十字会的指导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工作方针,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造成人员伤害的情况,将其分为特别重大灾害、重大灾害、较大灾害、一般灾害四类。

 1、特别重大灾害

    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

    (1)在县级行政区域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30%以上;

    (2)在县级行政区域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1%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2%以上;

    (3)灾区死亡人数100人以上;

    (4)灾区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

    (5)国务院或总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救援工作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2、重大灾害

    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1)在县级行政区域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20%以上;

    (2)在县级行政区域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0.5%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1.5%以上;

    (3)灾区死亡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

    (4)灾区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

    (5)州、县人民政府或红十字会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救援工作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3、较大灾害

    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

    (1)在县级行政区域造成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10%以上;

    (2)在县级行政区域倒塌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0.3%以上,损坏房屋间数占房屋总间数1%以上;

    (3)灾区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

    (4)灾区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5)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救援工作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4、一般灾害

未达到较大灾害化分标准的均为一般灾害(乡政府农场管委及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救援工作的一般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五)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发生在陇川县境内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陇川县红十字会成立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委、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关于救灾的各项指令;研究决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指导各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3、指挥、协调、督查各股室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行动。

4、决定本级应急预案回应的启动与终止。

5、分析总结年度县红十字会应急工作情况。

领导辖区内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分别组织、协调和部署辖区内的“一般灾害”的救援。当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级别超过当地的处置、指挥权限时,各地要在上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做好救援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

    (二)应急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其主要职责是:

1、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

2、研究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工作。

3、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需求和救 援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的评估,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是否需要省红十字会支持的建议。

4、协调宣传报道、募捐、救援、备灾救灾和现场指挥工作,及时召开协调和评估会议。

5、收集和上报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制定救援计划。

6、负责与政府及相关救援应急机构的联络。

7、对救援过程进行评估总结。

    (三)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与职责:自然灾害达到三级响应以上时(含三级响应),成立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级响应和平时应急救援工作由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

     1、宣传报道组

    (1)发布募捐倡议书,请新闻媒体对募捐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2)编写救援和募捐工作简报。

    (3)对红十字会的救援工作进行报道。

2、募捐工作组

    (1)为救援开展的各项募捐和筹资工作。

    (2)制作募捐宣传品(画)、募捐倡议书、感谢信及捐赠证书。

    (3)负责募捐的组织发动工作,并组织和策划捐赠仪式。

    (4)负责接收社会各界的捐款和捐物。

    (5)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相关资料的统计和录入,及时准确提供捐赠款物相关数据。

    (6)负责向捐赠者反馈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3、救援工作组

    县红十字会根据灾情组派出救援工作组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现场,其具体职责为:

    (1)考察灾情,提供灾区需求评估;

    (2)指导灾区救灾工作,对救援进行评估;

4、物资保障组

    (1)做好各类备灾物资的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其它备灾救灾工作;

5、现场救援指挥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红十字会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红十字会的救援工作。

    (1)组织到达现场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开展紧急救援和其他相关工作。

    (2)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集后续援助物资和资金。

    (3)做好现场通讯联络工作,保证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通信通畅,即使报告现场处理情况。

    (4)负责与救援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的协调,做好救援的保障工作。

    (5)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总结和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根据省、州红十字会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按照灾害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工作,全面掌握灾情及救助资源信息,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二)资金保障

    积极向政府争取和向社会募集救灾专项资金,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规范,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

    (三)物资保障

     结合陇川红会实际,建立本级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并储备一定的救灾物资。

    (四)交通通讯保障

     县红十字会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尽可能配备救援车辆和通讯设备。

    (五)人力资源保障

    县红会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工作者是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的主要力量尽可能组织上述人员参与上级红会组织的救援演练及培训,以提高会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灾情信息管理

    (一)报送信息的内容

1、灾情信息:包括灾害种类、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毁田面积、经济损失等;

2、救助需求: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

3、当地工作情况:灾区已展开的各种救灾、救助和救援工作情况。

4、报送时间:首次灾情报告应及时,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续报。

    (二)报送信息的方法

    负责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地区灾害信息,同时接受各部门上报的灾情。上报方式统一使用灾害管理系统。

    (三)信息发布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信息发布共作。红十字会救援信息发布报请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做出通报。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分成四级,即:特别重大灾害(红色)、重大灾害(橙色)、较大灾害(黄色)、一般灾害(蓝色)。

    (二)灾害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和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和启动响应按突发公共事件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灾害回应

   1、特别重大灾害响应(一级响应)

    (1)启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初步方案。各工作小组开始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组深入灾区考察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方案;

 (3)发出内呼吁,通过会向内外发出呼吁,争取专业救援人员和救灾款物的支持,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

 (4)组织应急救援队,深入灾区开展紧急救援;

 (5)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6)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物资或资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人道救助;

 (7)及时向省会上报灾情,争取上级红会的支持。

   2、重大灾害响应(二级响应)

 (1)启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初步方案。各工作小组开始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组深入灾区考察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方案;

 (3)发出内呼吁,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

 (4)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5)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物资或资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人道救助;

 (6)根据需要,组织应急救援队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

 (7)及时向会上报灾情,争取会的支持。

    3、较大灾害响应(三级响应)

    (1)应急救援指挥组深入灾区考察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2)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向社会发出呼吁;

 (3)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根据需要建立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4)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物资或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人道救助;

 (5)及时向省、州会上报灾情,争取省会支持。

4、一般灾害响应(四级响应)

 (1)建立24小时通信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做好捐赠款物接受工作;

 (3)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物资或金,派工作组向受灾群众进行慰问。

    (四)回应终止

    自然灾害稳定后,根据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应急领导指挥机构决定响应终止。

    (五)响应评估

    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分别作出自然灾害应对总结,应急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审议。

    (六)灾后恢复重建

    根据募捐和灾区需求情况,红十字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开展重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制定预案

    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组建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制订救援应急预案。救援队伍要积极参与省、州红十字会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及培训。

    (二)宣传培训

    根据本预案及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红十字会基本知识、灾害逃生与自救互救技能以及卫生救护常识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逐步提高灾害多发地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修改

    结合陇川实际制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陇川县红十字会组织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附录

    县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瞿琳

    副组长:邹国强

    1、救援工作组

    曹根田、左安亮、景生鸿、许升权

    2、募捐工作组

    邢瑞仙、瞿发男、李佳莲

    3、物资保障组

    赵家宏、赵云锋、线板莲、扎南

    4、宣传报道组

      谷丽萍、杨柳娇

作者:
编辑:陇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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