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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红十字会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来源:临沧市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临沧市  日期:2023-02-10  点击率:18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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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红十字会关于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省红十字会: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红十字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2022年,市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依法履职,深入开展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地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许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综合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得到了省红十字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市委张之政书记出席市红十字会六届三次理事会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临沧市红十字会工作,并对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援助缅甸滚弄镇区救护车和课桌椅民生改善项目得到了市委张之政书记的批示表扬。临沧市红十字会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单位、临沧市文明单位。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优秀,综合考评为优秀,临沧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被中国红十字会表彰为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临沧市红十字会《农村小学艺术支教志愿服务项目》获云南省红十字会第三届公益项目展“优秀奖”,《临沧市“5·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款志愿服务项目》获临沧市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优秀组织奖”,发动参与捐赠人数13090人,筹款金额49.9万元,获省红十字会通报表扬第三名。临沧市红十字会工作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三献”工作在云南省2022年“三献”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读书会等多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临沧市红十字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信息在《中国红十字报》刊载。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等,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贯彻实施“六大培训工程”,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组会议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读书会7次,干部职工会议学习15次。三是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完成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红十字会党组巡察整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红十字会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全部完成,按要求报送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在党内进行了通报,并网上向社会公布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红十字会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文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4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2次,开展临沧市红十字会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4次,组织宣传监事部每月研判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一项重要内容学习研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分析研判。弘扬“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的精神血脉,扎实开展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弘扬和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及“99公益日”活动主题宣传,传播红十字声音,讲好红十字故事,利用报刊、电视及网络媒体加强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宣传信息40条,各级媒体平台发布红十字会宣传信息34条。完成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识形态方面5个问题的整改。五是落实找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市红十字会在党的二十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找项目工作。

(二)加强组织建设,坚持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提升领导班子领导能力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班子建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红十字会重点工作,邀请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人事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大额资金分配和使用都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做到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调整临沧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在党组领导下,形成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二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完成支部换届工作,选齐配强新一届支部领导班子。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深化“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注重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指导督促作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组织讲党课12次,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6次。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万名党员进党校”、“领导干部上讲堂”、“学习身边榜样”,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做实做细“三查四对”工作,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网格化工作。持续推进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11名在职党员同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到单位驻地社区圈掌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志愿服务等活动,当好创卫、疫情防控等工作的网格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保洁员、治理员,落实网络包保责任,党支部完成5次服务工作,11名在职党员同志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卫生清洁、法治宣传、疫情防控、政策讲解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抓好选人用人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合做好一级调研员推荐考察有关工作业务,新调入市红十字会机关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明确职务为组织宣传监事部副部长,新调入备灾救灾中心1名工作人员。研究党支部换届有关事宜,调整1名监事,对各县(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职征求意见及时研究答复。落实“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责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运用学习强国开展学习,党员干部利用云岭先锋手机APP开展学习,副科级以上机关干部完成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任务。组织参与省、市开展的各类培训74人次,争取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二期)在临翔举办。对科级以下参公管理人员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加强对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考核管理,2022年以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3次。四是抓好机构编制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机构编制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按要求开展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研究报审印发《临沧市红十字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没有超编和消化超编工作任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红十字会在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成效明显。结合红十字会职能职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物资为沧源自治县班洪乡、班老乡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省红十字会领导到临沧调研指导工作5次,省红十字会领导深入沧源自治县班洪乡、下班坝自然村、勐董镇龙乃村、沧源自治县红十字会调研指导工作1次。2022年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及上海市崇明区红十字会支持款物297.55万元(资金148.48万元,物资价值149.07万元)。为沧源县班洪乡、班老乡办实事4件,支持资金4.6万元,物资价值65.59万元。二是红十字会系统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依法开展社会募捐。全市红十字会系统2022年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1355.44万元(资金620.2万元,物资价值735.24万元),累计接收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6914.09万元(资金2316.77万元,物资价值4597.32万元)。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工作。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全部按照各级指挥部要求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捐赠公开要求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指导边三县红十字会参与做好边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积极参与镇康“2·23”、耿马“2·2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对缅疫情防控物资资金援助工作。2022年移交援缅疫情防控款物价值1890.51万元(资金576.98万元,物资价值1313.53万元),累计移交款物价值6595.47万元(资金883.58万元,物资价值5711.89万元)。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认真参与做好临翔“10·31”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派出工作组参与管控区卡点值守和圈掌社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扎实抓好圈掌社区网格点、办公区域及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红十字干部和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边境卡点值守、社区联防联控等疫情防控工作,派出包保督导工作组驻洛党镇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包保督导工作,2022年,全市红十字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长达15345小时。三是加强对缅交流合作,促进民心相通成效明显。争取执行省红十字会援缅民生改善项目资金50万元,支持缅甸滚弄镇区救护车和课桌椅。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援缅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工作任务1次。配合完成疫苗捐赠工作。四是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双江自治县忙糯乡灾害救灾救援,支持款物8.8万元,指导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开展募集社会捐赠款物支援救灾工作。修改完善了《临沧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援队参加了中国红十字救援队(云南)培训暨综合演练、临沧市2022年突发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提升赈济救援队救灾救援能力。五是多形式开展人道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牵头服务临沧市厅级领导春节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2022年春节期间,服务临沧市厅级领导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114户,慰问款物17.21万元。“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成效明显。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共筹集款物123.35万元,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疫情防控一线,对因灾、因病和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户、失独家庭户、残疾人户、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疫情防控卡点执勤人员等开展慰问,慰问覆盖8个县(区)48个乡镇、街道172个村(社区)、22个疫情防控卡点,持续做好日常慰问,累计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19866人次。日常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适龄儿童先心病筛查699人、医疗救助883人次、助学帮扶2042人次。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关爱措施,助力守边固防。向边三县抵边联防所发放急救包102个,物资价值0.96万元。年底前将为124个抵边联防所,44个边境村配备急救箱,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做好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选派1名驻村工作队员驻凤庆县洛党镇和德村开展工作。深入和德村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争取上海市崇明区红十字会支持资金1.5万元。持续支持和德村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绿美村庄建设和“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工作,协调和支持和德村款物11.2万元,推进和德村乡村振兴工作有效开展。六是应急救护培训和“三献”工作扎实推进,助力健康临沧建设成效明显。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培训应急救护员84期4282人,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18804人次,累计完成培训55.79万人,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造血干细胞新增入库82人份(累计3005人份),捐献造血干细胞1例(累计8例),对1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进行了看望慰问。全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978人,捐献人体器官5例(累计66例)。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22000人次。七是创新筹资方式,筹资成效明显。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发起“边境防疫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参与全国红十字会系统“5·8人道公益日”互联网筹款活动,发动参与捐赠人数13090人。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与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共同发起“博爱临沧行”项目,为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开展网络筹款,助力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全市共有727个爱心团队32043人次参与了“博爱临沧行”和“博爱云南行”肢障矫治术救助活动两个项目筹款,筹款金额132.37万元(线下捐款27.54万元)。积极组织参与“绿美临沧”建设爱心捐赠活动,持续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款物开展助医、助学、助困等人道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筹集社会捐赠款物4180.16万元,有效助力了疫情防控、“绿美临沧”建设、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八是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稳步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持续推动市、县(区)红十字会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年内按章程要求召开了六届三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一届三次监事会部署有关工作,组织监事会参与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博爱家园项目”检查督导工作。扎实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印发《临沧市红十字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结合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一体化推进试点工作。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新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12个,在县以上政务服务大厅新建服务窗口7个,新发展红十字会员2638人,新建立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队3支,新发展注册志愿者385人。九是抓好依法治市、平安建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双拥等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进依法治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开展疫情防控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工作。调整充实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为市红十字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日常顾问服务,建立健全市红十字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多形式开展学法普法活动,严格执行《临沧市红十字会学法用法制度》。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明确工作责任,把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与市红十字会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的综治维稳工作,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做好单位办公区域、环境区、网格点创卫和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国家安全及保密等工作。推进国家安全工作,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规范年度档案归档;积极推进“双拥”、一步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革命和机关效能建设有效推进

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4次,召开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中心负责人,各部室、中心负责人与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1份,工作目标责任书3份,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好自己职责和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开展“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评议。主要领导带队对管辖范围内2022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认真整改落实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高度重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各部室(中心)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廉政风险点,合理评定风险等级,扎实推进“清廉临沧”“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按照每半年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于2022年3月和7月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政谈话。四是扎实推进临沧市红十字会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严格执行精简会议及文件要求,减少发文数量和会议次数,2022年发至县(区)红十字会文件2个,召开全市性会议1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实施办法,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改进调研方式,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红十字会重点工作为重点,到问题比较集中、方便服务基层的地方开展调研,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年度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市委市政府考核的职能指标全面完成。2022年市考评办下达市红十字会的2022年综合职能指标共7项,已全部完成。1.市政府下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0万元任务。实际完成228.6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4%。2.组织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1986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5000人的132%。积极组织开展“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活动,为沧源县班洪乡、班老乡办实事4件,支持资金4.6万元,物资价值65.59万元。完成任务数2件的200%。3.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年内募集款物价值4180.16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万元的418%。4.争取省红十字会项目资金、物资及社会捐赠支持297.55万元,完成任务数100万元的297%。5.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23086人次,完成任务数12000人次的192%。6.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新增入库82人,完成任务数50人的164%。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年度重点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法履行红十字会工作职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2022年共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1355.44万元(资金620.2万元,物资价值735.24万元),移交援缅疫情防控款物价值1890.51万元(资金576.98万元,物资价值1313.53万元),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援缅人道主义援助工作任务1次。牵头服务临沧市厅级领导春节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2022年春节期间,服务临沧市厅级领导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114户,慰问款物17.21万元。完成给边三县抵边联防所发放急救包102个。二是全面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的14项指标任务。2022年省红十字会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共14项,已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1.红十字应急救护取证培训4282人,完成任务数4000人的107%。2.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培训18804人,完成任务数10000人的188%。3.适龄儿童先心病筛查699人,完成任务数300人的233%。4.医疗救助883人次,完成任务数150人次的588%。5.助学帮扶2042人次,完成任务数500人次的408%。6.博爱送万家受益19866人次,完成任务数15000人次的132%。7.募集款物价值4180.16万元,完成任务数1000万元的418%。8.造血干细胞捐献新增入库82人份,完成任务数56人的146%。9.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人数978人,完成任务数900人的108%。10.建立乡镇(街道)、学校等红十字组织12个,完成任务数10个的120%。11.县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共建服务窗口6个,完成任务数6个的100%。12.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队新建3支,完成任务数2支的150%。13.发展个人会员2638人,完成任务数2500人的106%。14.发展注册志愿者385人,完成任务数300人的128%。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市红十字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坚持知行合一,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临沧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红十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继续加强理事会党的建设,加强理事党委、党支部工作,规范推进县(区)红十字会党的组织设置,推进有条件的县(区)红十字会设立党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落实党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领导,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文化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安全可靠。五是加强党对选人用人及人才工作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断增强红十字干部综合素质。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压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二是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定不移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加强廉洁文化宣传,建设清廉红会,营造红十字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深入开展作风和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精简会议文件,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

(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红十字会助手作用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开展“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二是结合红十字会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发挥红十字会人道领域助手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发挥红十字会在对缅合作交流、促进民心相通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推进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工作。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红十字会要求,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汇集社会爱心力量和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组织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对缅援助任务等工作。四是加强对缅合作交流,促进民心相通。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对缅合作交流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临沧对缅开放总体部署,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支持,积极探索与周边红十字会的交流合作方式方法,推动建立健全对缅人道服务工作机制,加大民心相通工作步伐。五是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工作,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工作,抓好单位内部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

(四)抓好救灾救援及人道救助工作,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红十字救援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及协同救援能力,加强救援队伍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化水平,推进县(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与物流企业的应急物资接收、仓储、管理、运输、配送等合作。二是开展人道救助,助力保障民生。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爱心力量救助项目、资金、物资支持,推进艾滋病预防和关爱、假肢安装康复、养老服务等工作,对白血病、先心病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救助,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加大常规救助力度,持续在助医、助学、助困等领域发挥助手作用,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抓好应急救护培训和“三献”工作助力健康临沧建设

认真落实“健康临沧行动”,积极参与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加强“三献”工作宣传动员。一是打造好“红十字救在身边”品牌,抓好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二是打造好“红十字生命接力”品牌,推动全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捐献见证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和志愿登记工作,完善人体器官捐献人道关怀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缅怀纪念场所有关工作打造好“红十字爱心相髓”品牌,扎实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血样采集工作,提高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质量,做实志愿捐献者入库前回访、采样前的健康评估等工作。四是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捐献队伍建设。

抓好宣传筹资,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

一是创新募捐筹资方式方法,提升互联网筹资水平,围绕法定职责和核心业务,需求导向,精心策划和培育党政重视、群众急需、社会欢迎、红会所能的筹资项目,以项目带动筹资二是做好捐赠人服务工作,积极发展固定捐赠人,落实好捐赠者爱心善意,培育社会良好道德风尚和人道新理念。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监事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性监督体系,依法依规依章对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及项目建设等进行重点监督和审计,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加强红十字宣传工作,整合宣传资源,加强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强化红十字会工作日常宣传,增强舆情监测研判处置能力,增强红十字文化传播力,传播红十字声音,讲好红十字故事,形成红十字大宣传格局。

(七)抓好“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规划任务落实

一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组织领导,组织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同推进各项规划任务,加强对各县(区)红十字会的督促指导,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形成落实规划的整体合力。二是围绕《临沧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逐项分析对照指标进度,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及时补齐短板。

(八)抓好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市、县(区)红十字会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依法依章程推进县(区)红十字会按期换届,认真执行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加大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的学习培训力度,提升红十字会法治化水平,大力推动“互联网+红十字会”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大力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者,壮大红十字志愿服务力量,扩大红十字志愿服务覆盖面和影响力,以社区红十字组织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主动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区红十字会工作,服务城乡社区群众,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特此报告。

 

临沧市红十字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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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临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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