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捐赠
 社会捐赠 
 我要捐赠 
 捐款公开 
 捐物公开 
 资金使用公开 
 物资发放公开 
 项目执行公开 
 机构募捐资格和税收优惠资格 
我要捐赠

澜沧县2023 年99公益日 “博爱澜沧·助力学子” 互联网筹款活动捐款链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健萍

座机08797222182

手机:13466186296

操作流程

微信扫一扫定点帮扶乡镇筹款二维码“我要组队”下方点击各定点帮扶村(社区)筹款链接点击“捐款支持”输入捐赠金额点击“确定”查看是否捐赠成功点击右上角“...”分享并邀请微信朋友圈或好友捐赠线上申领票据。

找到定点帮扶乡镇的二维码,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

“我要组队”下方点击各自联合小队。

点击“捐款支持”,输入捐赠金额点击“确定”

  查看

是否

捐赠

成功

点击查看证书,长按手机后保存证书

点击右上角“...”分享并邀请微信朋友圈或好友捐赠

各乡镇二维码

线上票据申领流程

云南省红十字会将为您开具纸质捐赠票据,您可以直接在腾讯公益平台线上申请:点开微信支付进入“腾讯公益”—进入“我的个人中心”—进入“更多记录”—“我的票据”—点击“索取纸质票据”—选择订单进入,填写发票申请信息—提交发票申请,(操作流程如下图)省红十字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为您开具捐赠票据并发送您预留的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