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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地震应急预案
来源:  作者:  编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日期:2024-06-03  点击率:107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县红十字会应急反应能力,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提高县红十字会地震应急处置能力,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科学、有效地应对辖区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最大限度的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规范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原则,明确分工,科学规范、迅速有效开展工作,为最易受损害群体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救助规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等。

(五)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所指的、发生在澜沧辖区内地震的应急救助。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机构:县红十字会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设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任组长,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任副组长,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县红十字会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县红十字会抗震救灾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向上级红十字会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收并安排通过上级红十字会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接收的其它渠道提供的紧急援助。

2)主持灾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确定救助工作任务;

4)组织制定地震灾害应急处理方案;

5)根据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开展救助工作;

6)决定县红十字会地震应急状态的结束,并及时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形成报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领导小组下设科室工作职责

1.应急办工作职责

①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应对工作,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②收集、汇报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③及时与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对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影响范围进行评估,收集、综合分析地震灾害信息,及时提出救灾建议方案; 

④建立并监督落实应急预警、响应、处理、保障、善后处置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⑤负责向社会发布新闻公告,做好救灾救助宣传工作,并将考察收集的灾情图片与录像资料等向媒体通报,为开展募捐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负责网上救灾工作的宣传,及时公布捐款捐物的单位和个人;

⑥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活动,不定期组织开展救护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2应急救灾保障组工作职责

①负责组织协调具体的救灾工作;

②组织灾情考察,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领导小组报告灾情进展,并及时上报上级红十字会,申请援助;

③根据灾情情况,对救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领导小组确定募捐和重建工作的目标;

④保证救灾网络的正常运行,及时汇总灾情数据,填报各种表格,统计接受募捐物资的数额,提供对外公告、公示的相关资料;

⑤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络救助事宜,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积极筹集救灾款物,救助受灾群众;

⑥负责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管理、购买、运送等事宜,保证每一批救灾物资,按照红十字会发放要求和程序进行;

⑦负责救助款项的管理和拨付,负责接受各种渠道的捐款,并出具接受款物收据。及时通报到帐的捐款信息,并做好接受财务审计工作。

⑧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参加救灾救援工作;

三、响应机制

(一)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30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 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5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50 人以上、30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 级以上、7.0 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5 级以上、6.5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5 人以上、5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 级以上、6.0 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 级以上、5.5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县内5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 级以上、5.0 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 级以上、4.5 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灾害分级响应

按照《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发生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级响应

(三)地震应急响应

1.先期应对处置

地震发生后,县红十字会启动先期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收集上报地震灾情等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1)启动级应急响应

①地震发生后,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在10分钟内赶到县政府办公楼旗杆下集结(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附后)。

及时赶赴灾区了解情况,提出具体救助计划,实施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并及时收集有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

红十字会立即启动县内募捐,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为灾区捐款捐物。并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给予向其他省市红十字会发出救助呼吁,寻求国内红十字大家庭的人道援助,最大限度地救助灾民。

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并将应急处置情况向普洱市红十字会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启动级应急响应

①地震发生后,县红十字会班子成员在10分钟内赶到县政府办公楼旗杆下听取震情灾情汇报。

红十字会立即启动县内募捐,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为灾区捐款捐物,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救助受灾群众。

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并将应急处置情况向普洱市红十字会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四、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⑴灾情信息:包括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塌情况、毁田面积、经济损失等。并附媒体报道和图像资料。

⑵自救情况: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在灾害发生后开展的自救工作。

⑶救助需求:除当地政府、红十字会及其他社团已解决的问题外,灾区的救助工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再申请。

2.报送渠道

灾情信息要求逐级上报到普洱市红十字会,报送形式为总会制作的救灾报表。

3.报送时间和要求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规定要求,首期灾情报告应及时报送,县内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信息处理

县红十字会将灾情信息报送至普洱市红十字会,同时核实灾情,根据所报数据评估灾害级别,制定紧急救助方案,报县红十字会领导审批执行。

5.救助热线

紧急救助电话:0879-7222182(传真)

邮箱: lcxhszh@sina.com

(二)紧急处理

1.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派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等应急救援队。

2.赴灾区或事发地考察灾情;

3.开通24小时救助电话值班,畅通信息渠道。

(三)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救护人员应具备安全防护意识和灾害应对常识,接受过卫生救护培训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

(四)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红十字会广泛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在群众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防灾避险常识。

(五)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启动不同范围的救助募捐活动。

(六)新闻发布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结合红十字会救助工作的情况,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七)应急响应结束

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安排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理

(一)应急工作结束后,配合做好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归还或补偿临时征用物品;统计救灾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并造册登记,规范管理

(二)与各社会救助机构密切合作,坚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并及时向捐赠者反馈信息。必要时接受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直接监督。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机构的审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进行地震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总结,及时上报上级红十字会。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地震救援工作,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和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确定专人负责地震灾害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二)通讯与信息保障

县级遭受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应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安排,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将救灾热线电话等联络方式上报市红十字会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保障。救灾工作是红十字会的首要任务。县红十字会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如帐篷、棉衣、棉被、消杀药及社会募集的物资等。

2、应急队伍保障。应急队伍由县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以及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等组成,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交通运输保障。县红十字会要积极协调,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资金和物资保障。根据突发地震防控需求,积极做好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募集接收、发放等工作。

5、社会动员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招募志愿工作者投入救援工作。

6、安全保障。县红十字会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宣传与交流。加强对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宣传,在群众中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树立红十字会良好形象;积极组织县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各类交流活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的学习,提升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素质。

2、培训和演习。每年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活动,针对红十字会在地震应急中的职能,对专兼职干部和志愿者进行全员培训,并根据每次培训对象的职业特点编制演练方案,指导应急演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县红十字会每年结合救灾工作预案,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二)奖励和责任。根据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对于在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在救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予以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制定和解释。本预案由澜沧县红十字会制订,并有解释、修订权。

附件:1.澜沧县红十字会参加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

2.澜沧县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办公室地震应急处置人及联系电话

 

 

 

 

澜沧拉祜族自治红十字会

2024520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45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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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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