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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澜沧县2023 年99公益日“博爱澜沧· 助力学子”互联网筹款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澜沧县红十字会  编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日期:2023-12-15  点击率:28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澜红联发〔20232               

关于印发《澜沧县2023 年99公益日“博爱澜沧·

助力学子互联网筹款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澜各单位:

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澜沧县202399公益日“博爱澜沧·助力学子”互联网筹款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总工会

  

共青团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委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94

澜沧县2023 年99公益日“博爱澜沧·助力学子”

互联网筹款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参加 202395中华慈善日”“99 公益日”互联网筹款活动的通知》(云红通202312 号)要求,助力全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开创“互联网+公益”的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帮助脱贫户、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在校生(含幼儿园在校生)及其他需要救助的困境家庭学生继续学业,助力澜沧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创新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新模式,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推动形成“互联网+公益”新常态,打造“博爱澜沧”筹资项目品牌

、组织机构

澜沧县红十字会、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组成联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红十字人道救援中心,负责活动协调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项目计划

澜沧县红十字会上线博爱澜沧行项目以“博爱澜沧·助力学子”子计划进行开展。项目已由云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在云南省民政厅进行备案(备案号:135300005183580586A21001

项目预算:困境学生救助项目管理费等。

四、项目流程

2023830日至96 互联网筹款动员。

20239789 日开展 博爱澜沧·助力学子网络筹款活动。9789日三日,每日有1亿腾讯公益配捐,上午10点起配完为止。

2023930 日前完成与上级红会对账后进行拨款

2023930日—2024228日,根据筹款情况,选择具体执行地点,实施项目。

20243月—4月,开展项目验收,收集整理资料,做好信息反馈上报。

五、执行原则

(一)坚持谁筹款、谁实施的原则20个乡镇的村(社区)自行或与定点帮扶单位联合组队生成筹款链接,通过转发链接开展募捐,所筹善款全部返还各村(社区)用于博爱助学工作,所筹善款纳入定点帮扶单位对定点帮村(社区)的投入帮扶资金统计。筹款及配捐数经省市红十字会最终审核后,拨款至澜沧县红十字会捐赠款专户。各筹款单位筹集2000元以上的,由各单位依规安排执行,如有不便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执行的由红十字会统筹执行。按相关规定,筹款单位筹款2000元及以下的由红十字会统筹执行。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要严格审核,并依据项目金额和项目要求确定拟资助对象和标准,及时公示(公示时注意保护受益人隐私)。公示期结束以后,受益人名单交由所在乡(镇)政府确认后报县红十字会拨付资金。

(二)坚持救助对象精准和标准适当的原则。帮扶对象是全县脱贫户,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在校生(含幼儿园在校生)及其他需要帮扶的在校学生,帮扶标椎是1000//人至6000/年/人的资金救助,并一次性发放。

(三)坚持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示执行项目,提高项目执行透明指数。坚持募捐项目全过程规范运作,项目全周期督导督办。

(四)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本项目涉及的是救助资金,直接、及时拨付到各执行单位的爱心款项须直接拨付到受益人手中,严格按照捐赠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和用途安排执行,严格坚持专款专用原则。

六、受益对象和标准

(一)受益对象分为二类,一类为全县脱贫户,尤其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在校生(含幼儿园在校生);另一类为其他需要帮扶的在校学生:指孤儿、事实孤儿、单亲家庭孩子、病、残等特殊情况家庭的孩子,面向幼儿园、一至九年级学生、高中学生和全日制大专以上学生。项目受益人分为一般困难生、困难生和特殊困难生。满足下列任意一标准认定为“一般困难生”;满足下列任意23标准的认定为“困难生”,满足下列任意3以上标准的认定“特殊困难生”。

n孤儿或者是已失去父母监护的事实孤儿。

n单亲家庭且家庭比较困难。

n城镇家庭主要人口无职业,农村家庭主要劳动力无固定收入的。

n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国家最低保障标准的。

n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或家庭主要成员(直系亲属)中有患重、恶、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

n该地区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三)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1000//——6000//人(资助对象每人每年不得低于1000元,也不得高于6000元的标准执行),一次性发放。(资助参考意见:幼儿园及小学10001500//人;初中1500//2000//人;高中2000//4000//人元;大学3000//6000//人)。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全一盘棋的思想,有力有序开展募捐活动,充分调动本机关、本系统各方资源齐心协力助力澜沧教育事业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将宣传募捐活动层层部署到全辖区、全系统,加大业务培训,确保规则和操作流程全面普及和掌握,尽最大力量动员本系统本单位全员参与。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实际,积极依靠广播、电视、网站、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立体化宣传,广泛宣传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注重信息安全。在募捐活动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活动过程确保信息安全。

)强化公开公示。强红十字会透明指数建设,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爱心善款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做好项目服务澜沧县红十字会人道救援中心要主动对接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联系人:彭健萍

座机08797222182

手机:13466186296

八、操作流程

微信扫一扫定点帮扶乡镇筹款二维码“我要组队”下方点击各定点帮扶村(社区)筹款链接点击“捐款支持”输入捐赠金额点击“确定”查看是否捐赠成功点击右上角“...”分享并邀请微信朋友圈或好友捐赠线上申领票据。

找到定点帮扶乡镇的二维码,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

“我要组队”下方点击各自联合小队。

点击“捐款支持”,输入捐赠金额点击“确定”

  查看

是否

捐赠

成功

点击查看证书,长按手机后保存证书

点击右上角“...”分享并邀请微信朋友圈或好友捐赠

九、各乡镇二维码

十、线上票据申领流程

云南省红十字会将为您开具纸质捐赠票据,您可以直接在腾讯公益平台线上申请:点开微信支付进入“腾讯公益”—进入“我的个人中心”—进入“更多记录”—“我的票据”—点击“索取纸质票据”—选择订单进入,填写发票申请信息—提交发票申请,(操作流程如下图)省红十字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为您开具捐赠票据并发送您预留的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款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394日印发

作者:澜沧县红十字会
编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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