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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红十字会仓库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昆明市官渡区  日期:2023-06-30  点击率:170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第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官渡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仓库管理,规范仓库物资出入库手续,确保仓库物资储备安全,促进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物资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仓库物资包括上级红十字会划拨的物资、区红十字会采购的物资、区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的物资等。

第三条

仓库由会分管领导分管,综合科工作人员专人管理,负责物资采购、入库验收、仓储管理、物资出库、制定物资分配计划、物资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物资采购

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上级红十字会要求执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证件齐全的供货商报价,按询价方式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

第五条 物资入库

应由综合科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物资入库通知单或物资采购清单进行入库,入库前要查验物资品种、数量、质量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的物资入库。物资入库要有签字登记台账:须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批号登记完整,并有采购合同、物资调拨通知等入库单。

第六条 物资管理

按照物资特性分区分类存储管理,并粘贴标签,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有效期限、物资来源,互有影响的物资分开存储、贵重物资专柜存储残存物资要与原货分开存放。仓库物资出入库要做好账目登记,仓库管理人员要定期查库、查账,做到账物相符适时进行物资保养,确保物资不发生残损、锈蚀。对超过保质期或发霉变质的物资要及时向会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进行报损处理。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清理盘点,清理盘点人员包括仓库管理人员、综合科工作人员、财务人员,并做好盘点记录。

第七条物资出库

物资出库主要包括物资调拨、轮换、转移、出借等。物资出库必须有会分管领导签发的物资分配计划或经会分管领导批准的物资领取申请或开展活动通知、方案等文件(含活动所需物资清单)等出库单方可出库。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物资出库的复核,查验物资品种、数量、有效期等,做到品种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物资出库要有签字登记台账,领取人需签字领取,仓库管理人员要及时销账并做好出库记录补充更新物资

第八条安全管理

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鼠害、防霉变等安全措施,严禁将火种、危险品带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仓库管理人员出入库要做到三检查,检查仓库门锁、门窗有无异常,物资有无丢失,靠墙、靠窗物资是否有受潮情况,出库前是否断电、锁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仓库如有安全隐患,须及时向会领导提出并及时整改。

第九条捐赠物资

捐赠物资按照捐赠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及时拨付分发、不得积压。

第十条  

制度区红十字会综合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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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昆明市官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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