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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云南省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鹤庆县  日期:2023-10-25  点击率:2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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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中红办字〔2023〕43号)要求,云南省红十字会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全省各州(市)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直属单位积极做好推选工作。经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研究确定了全国红十字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胡  春  自由职业者,昆明市红十字救援队搜救组组长、心理救援队技术组组长
   杨光潜  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退休职工,曲靖市红十字会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志愿者
   许  彪  武定鸿翔出租汽车公司工会主席,武定县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队长
   孟现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主治医师,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队长
   王建忠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墨江县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志愿者
   李桂科  洱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誉主任,洱源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名誉队长
   何丽菊  丽江机场医疗综合门诊部护士长,丽江市红十字会蓝豹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副队长
   郭宝强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云南省红十字人道志愿服务队志愿者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719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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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红十字会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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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鹤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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