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红十字会学习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推动事业发展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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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宁县红十字会召开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体干部职工齐聚一堂,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将《条例》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红十字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会上,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会长马美萍带领全体参会人员逐条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华宁县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和近年来开展的救灾物资发放、贫困家庭帮扶、无偿献血宣传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马美萍指出,《条例》涵盖了组织架构、职能定位、资金管理、志愿服务等多个方面,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讨论,一致认为通过此次学习,不仅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更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位参会人员表示:“我们不仅要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更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位同事补充道:“《条例》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但具体的实施还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将《条例》精神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知行合一,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统筹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三是要注重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打造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红十字队伍。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华宁县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不仅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精神实质,更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全县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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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