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履行基本职能职责
自查自评报告
县综合考评办: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2021年度综合考评职能指标体系进行自检自查,现将我会2021年度履行基本职能职责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着重抓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初学机动车驾驶员救护培训,不断向交通、消防、电力、建筑、矿山等行业从业人员中推进红十字救护员培训。2021年,共培训红十字初级救护员305人,完成州级下达数的101.67%;普及救护知识571人次,完成州级下达数的114.2%。
二、款物筹资工作。(标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我会切实加强与各类社会主体的合作,吸纳企业、基层干部、爱心人士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加入到红十字组织,为事业发展助添新的生机和活力。2021年我会共筹资款物185万元(其中,资金118.5万元,物资价值66.5万元),完成州级下达数的370%。
三、人道救助工作。(标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我会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对贫困学生和群众进行救助。一是持续开展医疗救助工作。2021年共筹集医疗救助金35万元,救助弱势群众1818人。二是开展献爱心活动。积极主动协调县内外爱心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捐款献爱心,共争取到贫困生资助金18.5万元,资助学生124名,完成州级下达数的354.29%,切实减轻贫困学生的家庭负担。
四、组织宣传工作(标准分20分、自评分19分)
我会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利用民族街天向广大群众发放《防震避震常识》、《农村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捐献造血干细胞》、《应急救护宣传单》等宣传资料2500余份,不断提升了知晓率和影响力。2021年,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新增入库10名,完成州级下达数的100%;发展注册志愿者24人,完成州级下达数的120%;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人数42人,完成州级下达数的210%。我会平时注重宣传工作,但由于人少事多故而在宣传工作方面还有欠缺,故扣一分。
五、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全力推进依法治会工作。年内召开了绿春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及第一届第二次监事会,并补选了绿春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15名和常务理事2名,绿春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1名。按照年度设定目标计划,2021年成立了两个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绿春县高级中学红十字会、红河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红十字会),新增会员557名,进一步增加了红十会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职责职能。
综上,我会2021年度履行基本职能和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自评分为99分。
绿春县红十字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