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起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是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六是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七是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八是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州政府委托事宜;
九是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十是协助州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十一是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是指导全州各县市红十字会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总会、省红十字会的“十四五”规划要求,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红河州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
(2)持续深化红十字会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深化改革要求和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强“三性”去“四化”为目标,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导,不断推进《红河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落地落实。目前,全州13个县市均出台了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明确了党委分管领导、政府联系领导;任期届满的5个县市红十字会已完成换届;全州13个县市中已依法设立监事会10个,已明确设立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按照副科配置3个;具备条件的3个县市红十字会成立了党组。
(3)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总会、省红十字会和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服务工作,今年来,共接收捐赠款物价值3062.09万元(其中州级2393.09万元)。二是助力“强边固防”,共筹集爱心资金407.9万元、爱心物资价值602.56万元(其中州级65.47万元),支持绿春、金平、河口3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抓好疫苗接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及其家属严格按要求接种疫苗,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深入社区、医院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志愿服务和防疫知识宣传、入户排查、卫生清扫等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4)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特色优势,持续开展博爱送万家、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博爱助困、博爱家园等人道救助工作,助力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广泛筹集善款善物,积极支持我州乡村振兴。联合州教体局、州残联,立足腾讯公益平台组织开展“滇苗助学”“博爱云南行”项目网络筹款活动,筹集资金227万元;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区代表处合作,组织开展金平、红河、绿春3县1000名山区贫困学生“我的心愿”项目筹款活动,筹集资金20万元;投入2020年度“99公益日”网络筹款127万元,购买物资支持我州“爱心超市”运转。三是与挂联村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活动,签订共建协议,组织干部职工入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我为群众办实事”、“大手拉小手”等活动。四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做好驻村工作队员调整轮换工作。
(5)抓实各项业务工作。认真落实省红十字会六届三次理事会、州红十字会五届四次理事会工作要求,制定《红河州红十字会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红十字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应急培训机制建设,成立民办非营利组织——红河州阳光生命安全教育服务中心,形成红河州阳光生命安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培训,州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负责监督、考核、发证等工作的培训机制。今年来,共培训应急救护员34973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349.73%;普及救护知识31541人次,完成省下达任务的315.41%。二是持续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广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品牌活动,累计发放款物价值415.77万元,惠及贫困群众39122人次,完成省下达任务的355.65%。持续开展“万名复明”工程、白血病先心病救助等“博爱助医”活动,救助2616人次,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08%。持续开展“一对一”等“博爱助学”活动,救助2793人次,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96.5%。三是抓好筹资募捐工作。共筹集款物价值6596.92万元(州本级3024.39 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412.3%。四是抓好“三献”工作。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累计动员群众45812人次无偿献血1436.98万毫升;持续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工作,新增入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361人份,成功捐献5例,完成省下达任务数144.4%;平稳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546人,成功捐献3例,完成省下达任务数363.71%。五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新建红十字基层组织30个,完成省下达任务数120%;建成县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共建窗口3个,完成省下达任务数150%;新发展会员5732人,完成省下达任务数229.28%;新建志愿服务队6支,完成省下达任务数300%;新注册志愿者807人,完成省下达任务数161.4%。
(6)广泛开展红十字宣传工作。坚持将红十字文化宣传贯穿于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捐献、社区服务等各项工作全过程,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借助网络、微信公众号、展板等多种媒介,不断提高红十字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召力。今年来,组织开展了“5.8”博爱周、“5.12”防灾减灾日、“6.14”无偿献血日、世界急救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上线“红河热线”栏目,与听众互动交流。办好“红河州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35期248条;坚持对外报送信息,先后被省红十字会采用信息51条、州门户网站采用信息9条、州级内部资料采用信息6条。积极营造机关文化氛围,更换制作宣传栏4块、工作职责牌10块、宣传展板5块。
(7)强化监督工作。发挥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职能,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对全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跟踪监督,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红十字会工作依法依章依规有序开展。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着力强化红十字会公信力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根据中共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字〔2019〕63号)文件精神,确定红河州红十字会机关是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114,77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5,573.54元,占总收入的95.6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9,196.65元,占总收入的4.35%。与上年对比增加582,308.54元,增长16.48%。增长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1月从州妇幼保健院调入1名人员、2021年2月从红河县人大调入1名人员、2021年5月从屏边县调入1名人员、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追加2020年度综合考核奖、增加人员相应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增加收入;二是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人道医疗救助金200,000元因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建立,财政未核拨该项目资金;三是其他收入中省红十字会下拨99公益日工作经费40,000元上年没有,省红十字会下拨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44,000元上年没有,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费、先心病筛查执行费、人道救助金及防灾减灾项目督导费都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148,543.3元。其中:基本支出3,730,339.79元,占总支出的89.92%;项目支出418,203.51元,占总支出的10.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590,089.01元,增长16.58%。增长变动原因:一是2021年1月从州妇幼保健院调入1名人员、2021年2月从红河县人大调入1名人员、2021年5月从屏边县调入1名人员、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追加2020年度综合考核奖、增加人员相应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增加支出;二是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人道医疗救助金200,000元因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建立,财政未核拨该项目资金;三是其他收入中上年上级下拨经费年内形成支出161,100元而上年上级下拨资金只形成了19,100元的支出,两者相差14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30,339.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241.5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2021年1月从州妇幼保健院调入1名人员、2021年2月从红河县人大调入1名人员、2021年5月从屏边县调入1名人员、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追加2020年度综合考核奖、增加人员相应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6,472.79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3,867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8,203.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52.49元,下降1.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今年从省红十字会下拨的造血干细胞宣传动员费、人道救助金、博爱家园项目执行费、艾兹病宣传费、99项目执行费等比上年增加142,003.51元,导致支出也随之减少;二是今年无非税收入返还比上年减少156,500元,导致支出也相应增长。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会议费支出7,100元,经州政府同意于2021年7月在红河会堂召开红河州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发生支出;二是红十字专项经费和扶贫专项经费支出250,000元。①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服务工作,全年共接收捐赠款物价值3062.09万元(其中州级2393.09万元)。②助力“强边固防”,共筹集爱心资金407.9万元、爱心物资价值602.56万元(其中州级65.47万元),支持绿春、金平、河口3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③广泛筹集善款善物,积极支持我州乡村振兴。联合州教体局、州残联,立足腾讯公益平台组织开展“滇苗助学”“博爱云南行”项目网络筹款活动,筹集资金227万元;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区代表处合作,组织开展金平、红河、绿春3县1000名山区贫困学生“我的心愿”项目筹款活动,筹集资金20万元;投入2020年度“99公益日”网络筹款127万元,购买物资支持我州“爱心超市”运转。④全年共培训应急救护员34973人,普及救护知识31541人次。⑤持续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广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品牌活动,累计发放款物价值415.77万元,惠及贫困群众39122人次。持续开展“万名复明”工程、白血病先心病救助等“博爱助医”活动,救助2616人次。持续开展“一对一”等“博爱助学”活动,救助2793人次。⑥抓好筹资募捐工作。全年共筹集款物价值6596.92万元(州本级3024.39 万元)。⑦抓好“三献”工作。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累计动员群众45812人次无偿献血1436.98万毫升;持续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工作,新增入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361人份,成功捐献5例;平稳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546人,成功捐献3例。⑧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新建红十字基层组织30个;建成县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共建窗口3个;新发展会员5732人;新建志愿服务队6支;新注册志愿者807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7,439.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2%。与上年对比都加448,141.5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1月从州妇幼保健院调入1名人员、2021年2月从红河县人大调入1名人员、2021年5月从屏边县调入1名人员、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追加2020年度综合考核奖、增加人员相应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1,19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6%。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支出,其中:工资和社保费支出2,930,225.79元,机构运转及项目支出660,96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840元,支出决算为8,448.35元,完成预算的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48.35元,完成预算的39.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当年的因公出国(境)事项未能实现,公务接待也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108.95元,增长5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3,108.95元,增长58.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当年的因公出国(境)事项未能实现;因新冠肺炎疫情相对稳定,上级部门增加工作调研次数导致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448.3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当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本单位没有配置公务用车指标,因此不能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不存在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48.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48.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红十字事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8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85.21元,增长4.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人员后相应增加公车补贴;二是增加人员相应增加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2,974,495.16元,其中,流动资产76,501.93元,固定资产净值1,077,293.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5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78.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22,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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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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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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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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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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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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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974495.16 |
76501.93 |
144799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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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99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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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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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7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73.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云南省红十字会安排的社会捐赠款。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