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的实施意见
(2024年8月9日中国共产党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九届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结合红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红河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奋力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改革取得重要成果,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红河州作为后发展和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政策叠加的机遇期、后发赶超的奋斗期,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
新征程上,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三大经济”为重要路径,以“六个大抓”为具体抓手,以“两场革命”为作风保障,以“七个红河”为重要载体,以“九个破解”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新征程上,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等重大改革部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到二〇二九年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闯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基本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建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破解产业转型升级困局,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体系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和效益最大化,加快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深化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创新资源,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助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形成。完善生产要素配置机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发展具有红河标识的新质生产力,助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提升新型工业化发展能级。健全完善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长效机制,推动以锡、铝为代表的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智能+”试点示范,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融合发展的工业创新体系,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程。
强化“度电效益”导向,建立完善优电优用机制,重点围绕度电产值、税收、能耗排放等指标建立企业“白名单”,推进资源要素差异化配置。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持续实施“限制类”生产工艺装备改造提升工程,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对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企业进行“腾笼换鸟”。积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快节能降碳技术和产品推广运用,推动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探索开展优势产品碳足迹核算。
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做优做强。坚持走发展规模化和产业科技化的农业现代化之路,以绿色有机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设施装备为支撑、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增收富民为目标,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州。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红系稻谷、花卉、蓝莓等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研发和种苗繁育推广。发展壮大水果、蔬菜、畜禽等“1+10”重点产业,打造“气候好产品”。推进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提高农业产业综合效益。制定设施蓝莓采收、贮藏、数字化管理等技术规程。完善“红河九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化品牌建设,打造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推广弥勒、泸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百县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积极推动红河谷热区绿色经济带保护性开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挥文旅资源纵深广、底蕴厚、元素多、“最云南”的优势,培育“全域游、全景游、全季游”新业态,推进旅游产品、旅游模式创新和服务创优,全面建设“跨境旅游先行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高质量发展试点区”,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擦亮哈尼梯田世界级品牌,推广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推动旅游资源串点成链。因地制宜推动旅游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等深度融合,持续打造主题马拉松赛、“两国一赛道”自行车赛等系列品牌体育赛事,发展低空旅游。运用“人工智能AI技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发展,推动以观光型旅游为主向度假康养、研学旅游、沉浸式体验等复合型产业体系转型,打造一批具有红河标识的“网红打卡点”和旅游目的地,全力提升“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红河最云南”文旅新IP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努力成为云南旅游产业新的增长极。
深化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建立景区、酒店等文旅企业交流长效机制,鼓励景区孵化本土网红代言人,支持旅游达人等自媒体推介分享红河旅游体验。争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和“5G+旅游”应用试点。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秩序常态化整治机制。
落实入境旅游促进计划,用好用活“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持续深化“两国六目的地”文化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打通堵点,既要境外游客进得来,也要让国内游客出得去。打造中越边境旅游、跨境自驾游等特色跨境旅游产品,探索建立外国团队游客入境快捷通关机制。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以数字红河为牵引,加快建设和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推动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据共享、流通、交易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上云用数赋智”。建立数据确权定价、依法流通机制,赋能实体经济强转型、快升级。探索建设东盟特色产品数据算力中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消费电子出口加工基地。制定规范和引导网络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加强面向东盟的区域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培育,推动行业头部企业落地红河,支持在地共享经济企业创新发展。建立政府部门与平台企业数据交流机制,推动平台企业经营数据互联互通。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积极发展技术先进、模式创新、成长性好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完善现代物流体系。聚焦物流枢纽“网络化”、工业物流“协同化”、冷链物流“链条化”、城乡物流“一体化”,优化州级物流行政管理职能,引导州内企业与国内一流物流企业合作,在红河设立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增强集货功能,全方位融入与国内国际物流枢纽联动发展运行体系。支持本土物流企业发展。建立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调整物流枢纽和基地布局。探索制定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措施办法。探索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有效模式。
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促进餐饮、家政、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消费扩容升级,激发文娱、体育、居住等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数字、绿色、健康等新型消费。完善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县域商业计划、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建设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打造各具特色的消费城市,争创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健全城乡服务消费机制,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完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持续打造红河州“四季促消费”品牌,开展“放心消费”活动。围绕农贸分离、工贸分离,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服务业和分散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核算路径。
(二)深化促进“三大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改革。加快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以口岸推动产业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三大经济”成为经济转型升级新引擎。
健全资源经济“一盘棋”管理体系。充分发掘州域优势资源,健全有效开发利用机制,强化紧缺资源、核心资源等重要资源开发和生产力布局州级统筹、整体调控,着力解决资源分散、供需错配、恶性竞争、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建设国际锡资源战略物资储备基地,探索设立以锡为主的有色金属交割仓库,进一步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安全性。完善资源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产业链条,建立“回收—再资源化”体系。
持续推动绿色铝向精深加工和终端制造延伸产业链,基本形成“碳素制品—电解铝—铝合金—铝制品”一体化绿色铝产业体系。健全推行光伏组件、光伏玻璃、电池片等精准招商机制,打造“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电池片—组件+石英坩埚等配套产业”的光伏产业链。完善中药材产业发展机制和种植规划,加强中药材标准申报,打造有机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支持中药材提取、制剂、配方颗粒等深加工,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谋划推动低空经济、氢能及储能等未来产业发展。
加快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清洁煤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供需协同,构建高比例清洁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建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小龙潭化工园区等项目建设。建设绿电交易及消费认证、溯源体系。落实能源价格改革,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气价制度。
全面深化园区经济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全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结合开发区总体规划确定主导产业及全州重点产业链,建立各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梯次培育库”,推动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发展,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园区发展。坚持项目综合效益导向,强化“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达产—升规入统”全过程跟踪服务,健全产业链招商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和资本参与开发区产业项目建设。
推行“管委会+企业”等运营模式。构建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效益相匹配的绩效、编制、财政等管理运营体制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理顺开发区权责关系,确定职责边界,明确事权,健全与所在县市的配合协作机制。支持没有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县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区、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或优化整合到省级以上园区。支持没有园区的县采取合作共建、飞地经济、托管等形式与现有园区合作共建。积极创建零碳园区。
探索以委托等方式赋予园区行使行政审批权力,提升开发区综合服务能力。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严格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完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先进产能和优质项目集聚。鼓励和规范发展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推动口岸经济提质扩能。紧紧围绕贸易强州目标,充分发挥“内联外接”的优势,以对外贸易调结构、扩规模、增份额、提质效为主线,抓好大项目、发展大物流、建设大口岸、做强大边贸、做优大电商、全域大开放、培育大主体,持续提升对外贸易和产业合作水平。推进口岸查验设施标准化建设,全力争取增设各类进境指定监管场地,补齐口岸查验设施短板。整合海关、地方及市场资源,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打造国际化区域检验检测中心。
持续推动通关便利化,积极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实施跨境无人驾驶运输试点,力争实现24小时无人化通关。积极搭建全州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探索推动红河综合保税区与河口口岸、金水河口岸实施“口岸属地协同监管”改革试点,推广“运抵直通”、“岸区联动”、“场场联动”模式应用。
深化边民互市贸易综合改革,完成边境行政村(社区)常住边民备案登记全覆盖,推行边民互市“多地备案、多区交易”模式,推动边民互市进口商品“异地落地加工”模式拓展到全州,促进边民互市贸易更加多元化,打造边民互市贸易改革创新先行区。探索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直通车”运输、“先申报、再入园”模式。探索建立产值、税收、统计等指标分成机制,加快建设东盟特色商品专业交易市场,推动金平县金水河口岸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及区域性商品集散市场。
(三)深化国资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实体化转型升级机制,完善主责主业管理,聚焦矿产、物流商贸等主业实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稳妥实施战略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入、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业务规模和专业化程度。
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稳妥推进全口径平台类企业压减。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分配管理、策略、水平等监管机制。在州属企业集团开展市场化选聘高级人才试点,支持二三级企业扩大市场化选聘高级人才范围和数量。分类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库。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完善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机制,实施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制度,强化融资审批和投资监管,落实“一债一策、一企一方案”,持续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理。通过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项目合作、混改等方式引入社会投资人,增加经营性收益,稳步压降存量债务规模。
(四)深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融资对接机制,建立州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能源、物流、社会事业等领域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培育壮大民营经济经营主体,优化调整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结构、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民营经济“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建立健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进优强民营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逐步建立覆盖企业战略、规划、投融资、市场运营等各领域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力度。
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落实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机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落实结构性降费减负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
(五)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各领域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构建完善财政信息化制度标准体系,建立财政与发改、金融、税务等部门数字资源共享机制。健全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稳妥承接消费税征收环节下划地方改革。发挥“红税e线”税费集约处理中心作用,深化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完善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缴争议跨部门处理机制,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征缴争议处理示范基地。
落实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普惠金融网点,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转型,推进组建红河州统一法人农商行。深化政银企合作,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向涉农、小微、制造业、绿色产业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探索设立州级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
(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规范招商引资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动态清理招商引资违法违规优惠政策。完善招商项目准入、退出机制,建立项目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登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健全招商引资考评体系。做大做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传统招商向资本招商、市场化招商转变。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实现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提高合同履约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畅通失信投诉渠道,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持续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清单化管理,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机制,优化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优化“政企面对面”与部门一把手“坐诊接诉”民营企业相互补充融合机制。建立窗口服务评价与窗口单位业绩考核挂钩制度。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每月设定“企业安静期”,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三、破解科教人才发展瓶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教育强州、科技强州、人才强州,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七)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办好张桂梅思政大讲堂红河分课堂,打造特色思政课品牌,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探索通过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等方式,优化布局、城乡互带,着力解决“城区挤”、“乡村弱”等问题,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动高中特色化办学,推进“普职”融通、“职技”融合,破解“县中困境”。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增效,推动河口沿边产业园区产教联合体建设,探索“中文+职业教育”模式,拓展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路径。全力支持红河学院建设国门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门教育的保障政策。持续推进教育数字化,以数字化、信息化赋能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改革试点,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健全“双减”长效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完善“编外校长”、“省管校用”、“省管县用”、“银龄教师计划”等机制,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教研力量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八)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创新资源和力量整合,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入红”,加大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创平台建设和申报力度。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深化与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拓展跨区域科技交流合作机制。全面提升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为引领的区域创新能力。鼓励开展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原创性、高价值等研究,健全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提升保障机制。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机制,支持州内企业打造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构建完善“小微—科小—高新”创新创业主体梯次培育体系。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单位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进步奖。
建设滇南科技创新中心,推进与先进技术成果西部转化中心合作,建立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探索供需适配的成果转化模式。开展跨国科技交流,联合创新平台共建。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科技金融政策,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新模式,降低创新型企业融资成本。
(九)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引育用留”人才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和实施“红河奔腾”人才计划,探索“项目化、团队式”引才模式,精准引进和培养产业发展、财税金融、国际贸易等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扎实开展“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深化“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学历水平提升。用好沪滇协作机制,拓展“组团式”帮扶范围,培育一批本土人才。
建立以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拓展人才培养提升渠道。完善灵活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健全政企干部交流措施办法。探索用人单位编制使用、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等用人主体自主权改革,支持创新人才激励措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和各项奖补政策。健全人才服务联系制度,优化升级“一站式”人才服务中心功能,积极创造留才爱才环境。搭建青年有位有为发展平台,申报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
推行校企联合招生、学徒制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积极服务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才新高地和区域性人才中心。
四、破解要素双向流动堵点,促进城乡融合繁荣发展
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创新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南北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十)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主动融入和服务滇中城市群发展,围绕“中心引领、两翼齐飞、南部振兴、沿边开放、廊带联动”发展布局,健全滇南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机制,推动弥勒泸西一体化、建水石屏“一湖两城”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北部县市对口帮扶南部县工作机制,带动南部地区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增长极。破解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壁垒,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协同发展,持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十一)健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体系。完善与人口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返回农村原籍地落户政策,探索乡村振兴人才引进户籍配套机制,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户籍通道。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探索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成员,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农民转变为市民后的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健全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完善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机制,坚持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协同并进,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推进数字化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构建城市地上地下一体化、数字化、标准化管理体系。
(十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优先将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落实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要求,分类稳妥推进撂荒地、违规占用耕地复耕。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推广开远黑泥地、蒙自西北勒农村综合改革经验,巩固提升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依法有序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落实工商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分级审批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探索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元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优化土地管理,探索建立计划指标配置与各地区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水平挂钩长效机制。落实“以补定占”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健全完善脱贫县用地专项计划指标使用机制,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村“两委”依法合规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资源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闲置土地清理行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十三)完善联农带农益农长效机制。稳定财政投入,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机制。鼓励支持企业、能人、大学生等下乡发展,促进人才回归、资源回乡、项目回流,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支持政策,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
常态化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分层分类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通过“巩固、升级、盘活、调整一批”的方式,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深入推进利益联结模式转化运用,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沪滇协作资金实施的产业项目,以及流转农村土地发展的规模化种养业,一律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分区域完善承包地经营流转价格机制,拓展农民经营性和财产性增收渠道。制定“稻鱼鸭”综合种养技术规程,助力哈尼梯田综合收益提升。在更大范围推广蒙自“622”、弥勒小河边村“三产融合”、元阳阿者科计划等联农带农经验,探索建立一批“农民+村集体+企业”联农带农益农新模式。探索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机制,运用组织化、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有机结合,拓宽乡村振兴路径。
五、破解制约开放发展障碍,建设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
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合作新局面,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十四)健全完善沿边开放大通道体系。深化跨境重大项目协商对接机制,推进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中越标准轨铁路、红河界河航道等大通道的开发建设,提升中越互联互通水平。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健全完善辐射全国、链接南亚东南亚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打造红河(河口)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依托红河综合交通枢纽、红河蒙自机场、弥勒通用机场等,力争打造云南枢纽通道品牌。在高速公路、铁路等各站点出入口布局集贸市场、仓储物流等,形成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经济带,实现与中老铁路经济带和河口口岸、金水河口岸的有机衔接。
(十五)健全完善加快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机制。持续推动“口岸腹地一体化”发展模式改革,主动加强与昆明协同联动发展。加快构建“3+N”产业发展体系,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深入落实东西部协作、央企入滇机制,建立健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协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将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面向越南乃至东盟的中间品生产和供应基地,打造中越经济走廊承接制造业转移示范区。
(十六)健全完善跨境经济合作机制。持续推动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申报建设,积极建设中越跨境投资促进中心,探索“东南亚资源+红河制造+国内大市场”等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全域全模式协调发展,推动每个县市设立一个跨境电商园区。探索中越跨境数产模式,合力打造“中越数字经济和数据合作先行区”。
加快推动跨境物流体系“两到底一平台”改革,加强与成渝双城经济圈的物流、贸易、产业合作,积极推动河口口岸与成渝、西北地区的货运线路常态化运行。拓展跨境物流“重进重出”货物品类和覆盖区域,扩大到沿边产业园三片区。依托市场主体,推进跨境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搭建中越跨境物流运输集装箱作业系统。积极引进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头部企业,发挥陆地边境口岸优势,建设一批边境仓、海外仓,探索“边境仓+海外仓”联动机制。
稳慎推进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工作,聚焦深化合作、组织输入、规范管理、便捷服务,强化对国内、境外“两个劳务市场”的统筹利用。
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境外投资监管制度,健全境外投资监管体系。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做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配合国家、省级层面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行业标准规则对接、结果互认。
(十七)健全完善支持对外开放平台经济发展机制。用好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制度试验田”,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市场需求,大胆探索落地一批首创性、集成式的制度创新,纵深推进制度型开放。落实落细各类开放政策,完善“五区”联动发展机制,释放制度、政策等叠加优势。按照市场化方向创新中越边交会办会模式,打造更具影响力的国际会展平台。推动与昆明海关共建关地合作新机制,打造口岸平台“五个转型升级示范区”。
(十八)深化红河州与越南北部四省常态化会谈会晤机制。推动中国云南与越南北部四省省委书记会晤机制成果落地落实。优化中越联合招商引资机制。建立健全重点涉越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与越南对口职能部门外事联络员制度。强化中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滇越国际道路运输会谈机制作用。健全民间联络机制。申报建设云南红河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信道局,探索数据及产品依法合规、高效便捷跨境流通。
六、破解边疆治理效能难题,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九)健全落实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机制。坚持好、执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统筹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修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健全落实人大监督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吸纳和反馈机制,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二十)健全落实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院坝协商”、“双月协商”、“同心议政”、“我们来协商”平台建设,提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质效。完善联系界别群众、服务为民机制,建立协商成果和社情民意信息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
(二十一)健全大统战工作机制。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把统战工作一体纳入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体系,夯实全州基层统战工作基础。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储备、培养推荐、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无党派代表人士人选协商工作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擦亮“同心圆·红河红”统战工作品牌。
(二十二)健全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体系。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调整完善民族事务治理政策法规,将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工程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民族群众流动融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研究及话语体系建设,讲好“红河故事”,让“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扎根各族人民心中,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二十三)健全完善宗教事务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机制,完善“五进”宗教活动场所长效机制。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强化宗教人士的政治引领,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负责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健全宗教领域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全面依法规范经文学校(班)管理。
(二十四)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巩固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健全完善“三个三”矛盾隐患排查预警处置机制。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全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挂联包案工作机制。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常态化推进机制。搭建心理危机援助平台,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打击拐卖人口、命案防控长效机制。
(二十五)深化法治各环节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司法责任制。稳妥有序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工作机制。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完善惩治和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权益保护。落实涉外法治制度机制,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完善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七、破解文化创新发展弱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持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增强文化自信,培育壮大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推动文化强州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十六)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常态长效机制,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巩固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讲机制,做优基层宣讲品牌。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优化“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二十七)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机制,完善网络舆情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社会热点引导、重大舆情协调联动处置。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统筹网络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网络行政执法协调机制。
(二十八)深化文化事业体制机制改革。聚焦文化强州目标,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生产经营,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健全优质文化资源下沉机制,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加快科技赋能,打造多样化文化场景,推进边疆文化长廊、国门文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构建文艺院团健康发展机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政策,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建立健全非遗保护传承、活化利用工作机制,激发文化创新活力。
(二十九)构建面向东盟国家国际传播体系。持续深化媒体融合改革,优化新媒体传播矩阵。建强用好云南省南亚东南亚区域国际传播中心红河分中心,完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化、成果化、社会化机制。建好用好中越跨国春晚等平台。构建讲好中国故事的对外宣传工作体系,扩大与周边等国家的人文交流合作。
(三十)探索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活态保护传承发展机制。持续完善哈尼梯田保护发展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构建州县乡村齐抓共管的保护管理体系,推动森林、村寨、梯田、水系系统性保护。持续完善活态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和措施,因地制宜建设生产性辅助设施,科学合理发展服务业、休闲农业,推进农文旅、农工贸深度融合发展。健全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当地居民参与哈尼古歌、乐作舞、刺绣和农耕技艺等文化保护传承。探索建立哈尼梯田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利用示范区,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湿地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种粮积极性。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生态价值评估、财政投入保障、人才引培等机制。
八、破解保障改善民生痛点,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三十一)完善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待遇保障制度,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政策措施。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调整机制。健全以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工资分配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三十二)完善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制,构建“培训+评价+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全链条工作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强化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推广建水“金剪刀”经验,创建更多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带动就业明显的劳务品牌。加快构建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为核心,“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驿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就业服务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支撑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县市集中建设一个以上线下零工市场。完善防止返贫就业保障机制,盘活用好“扶贫车间”等农村闲置资产,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持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青年等自主创业、返乡创业。完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十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构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鼓励更多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和动态监测,探索开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推动社会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健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
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完善长租房政策。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租赁住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出台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健全防范化解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机制,推行现房销售试点,落实“交房即交证”制度,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三十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工作格局。推进疾控机构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探索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和监管联动机制,强化全链条综合监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建好急重症、心血管、妇产、儿科、肿瘤、精神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完善“沪滇协作”、“省管县用”、“编外院长”等机制,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推进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加强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强化运营管理,提升治理效能。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支持优质道地中药材种植加工,畅通优质中药材进入医院使用渠道,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完善中医学科发展保障机制,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银龄医师”计划。
(三十五)健全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落实生育补贴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扩大普惠育幼服务供给,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探索红河县教师帮扶留守儿童“爱心妈妈”等模式,完善留守儿童挂联机制。优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打造集“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发展银发经济,健全老龄事业、老龄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机制。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推广开远“公建民营”医养模式,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按标准配套建设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支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提升老年食堂覆盖率,支持疗养机构转型发展为养老机构。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对孤寡、残障失能、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九、破解生态保护发展矛盾,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十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环评审批,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南盘江流域(红河段)等生态环境损害补偿赔偿机制。健全落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管理制度。细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绩效管理。推动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完善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拯救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三十七)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异龙湖保护治理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一体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态“三治一改善”,落实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重点措施,确保异龙湖水质如期脱劣。健全异龙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机制,推动异龙湖流域产业绿色发展。建立异龙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结果应用体系。
健全“三海”及流域污染监测监管体系,构建人工监测断面与自动监测(采样)站点相结合的水环境监测网络。推广弥勒甸溪河综合治理经验,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排查、整改等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快南盘江流域(红河段)劣Ⅴ类水体脱劣,打好碧水保卫战。健全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机制,打好净土保卫战。完善滇南中心城市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红河、南盘江流域(红河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善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保护治理体系。健全重要河湖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利用机制。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模式和水资源费改税,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和“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机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和“两污”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健全县城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投入保障落实机制,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设新时代美丽城市。
(三十八)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探索碳汇测量计量核算机制、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实现机制。利用省级林业碳汇试点优势,抓好林业碳汇资源储备,实施固“碳”增汇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快开发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造林碳汇项目。探索推动绿证交易、推广“屏邑碳票”等应用场景,探索碳汇质押贷款、林业碳汇指数保险模式,拓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融资渠道。创新碳汇债券、碳汇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碳汇方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储备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生态资源资产系统发展。探索启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全覆盖机制。探索建立用能初始分配和有偿使用交易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收处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市场化、产业化。优化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利用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机制。健全优化分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机制。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磷石膏、冶炼废渣、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和废塑料、废电池等废旧物资处置、回收及综合利用体系。完善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十、破解发展安全机制弊端,筑牢边疆稳定安全屏障
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系,进一步夯实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实现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
(三十九)健全完善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体系。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健全国家安全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工作机制,形成思想一致、步调一致的国家安全防范体系。健全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同“大思政”教育结合机制。完善典型选树和警示教育机制,强化广大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国防意识、国门意识。
(四十)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调度管理机制,健全调度指挥、会商研判、业务保障等机制,建强州、县、乡三级应急指挥体系。健全领导指挥体制、完善监管监察体制、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压实应急管理责任,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完善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矿山、建筑、消防、交通等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适度超前救援物资储备机制。完善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完善“1262”预警叫应机制。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响应联动机制、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加快避灾搬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餐饮场所用醇基液体燃料等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完善环境污染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跨州跨境生物生态安全监测预警防控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物种保护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管。
(四十一)完善强边固防机制。健全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机制。推进“智慧边防”建设应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深化国防动员建设。健全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智慧公安建设,严密圈层防控体系。深化反恐防恐、反奸防谍斗争机制,提升“以打促防”新质战斗力。深化边境管控执法合作机制,完善打私协作机制、反偷渡和反电信诈骗宣教体系、反赌博“122”机制等,始终保持对走私、偷渡、赌博、电信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推进红河州兴边富民工程,打造49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全面提升稳边固边兴边能力和水平。
十一、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坚决维护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四十二)强化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州委负责全州改革工作的总体谋划和协调推进,健全落实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全州各级党组织聚焦改革重点,扛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不折不扣落实好改革任务。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健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党建工作管理提质和统筹协调机制,深入实施“四个组织起来”,扎实推进“百企联百村”行动,深化“三边三好”边疆党建长廊建设。
(四十三)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经常性从严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落实机制和受处分干部关爱教育机制,进一步提振干部精气神和工作状态。抓实基本培训,完善党员轮训调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积极选派干部到省外发达地区、上级部门培养历练,提升“红河跨越发展大讲堂”质量。强化领导班子届中研判,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常态化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完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四十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深化政治监督,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落实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纪律教育、纪律执行。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强化惩治、整改、治理结合,监督、办案、警示贯通,持续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乱告状、乱贴牌挂名、乱捕风捉影等诬告行为治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着力提高追逃防逃追赃力度。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落实巡察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推进县乡村纪检监察力量统筹和有效衔接。
(四十五)强化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健全完善上下协同落实改革工作机制,科学制定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把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委督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政治巡察内容。深入推进“两场革命”,以“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三步曲”,工作导向体现严密体系、严格标准和严肃问效“三严”,方案对策体现系统化推进、专业化落实、具体化操作“三化”,落实执行体现谋实招、重实干、出实效“三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实。强化改革经验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积极营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浓厚氛围。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解放思想,担当实干,争先跨越,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