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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掀起红十字会法学习宣传新高潮
来源:  作者:  编辑:广南县  日期:2023-12-06  点击率:10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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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具体实践,纪念红十字会法成功颁布30周年,广南县红十字会依托宪法宣传周掀起红十字会法学习宣传新高潮。
    一是举行一场专题宣讲。11月30日,广南县红十字会邀请云南省联合OPO工作组到广南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系列宣讲。会上,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OPO办公室负责人晋力对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职责,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发现、脑死亡评估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题讲解,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就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的法律体系建设及器官捐献流程作了详细讲解,消除了社会公众对器官捐献工作的认识误区,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器官捐献的重要性,为这份大爱事业贡献力量。



    

  二是组织一次集中宣传。12月3日,利用县城赶集日,红十字志愿者到莲湖公园开展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围绕近期法治宣传要点向公众普及宪法、红十字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单位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宣传三救三献、艾滋病防治及七城创建相关知识,展出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红十字会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知晓率,大力倡导“关爱生命”“救在身边”“生命接力”等文明新风尚。




   

     三是进行一次学习研讨。12月4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县红十字会以宪法宣传日为载体推进“立足岗位做贡献”“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活动以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30年发展历程为主线,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如何依法履职、依法治会、依法监督,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了学习研讨、建言献策,进一步提高了红十字会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开展一次志愿服务。12月5日,以“志愿服务有你有我、社区建设与爱同行”为主题,广南县红十字会文明实践服务队积极参加全县“12.5”国际志愿者日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登记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积极向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就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事项进行答疑解惑并现场指导志愿者注册登记,活动当天完成人体器官志愿登记14人,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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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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