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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河州,献血证不会过期!优先用血+血费减免政策解读
来源:市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个旧市  日期:2024-03-13  点击率:6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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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证不会过期

优先用血,血费减免

权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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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献血证过期以及医院血液供应不足的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献血证会过期吗?献血者及其家属在用血时,享受什么样的政策?相信大家对这些问题有很多疑问,今天,就为大家进行一一解答。

众所周知,血液是不可或缺、不能替代、不能人工合成、不能长期储存的宝贵资源,而献血是人们的自愿行为,会受到天气、自身的一些情况影响,加之夏冬两季本身就是疾病高发季,自然也就形成夏冬两个献血淡季,全国各地都可能会出现用血紧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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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证真的会”过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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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肯定,献血证是不会过期的。无偿献血证是无偿献血者献血次数和献血量的记录证明,也是每位无偿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它还是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在血费报销和优先用血时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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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没有血液给患者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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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血液来源于血站,而血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血液的调配和供应。在正常情况下,医院和血站会保持紧密地合作,确保血液资源的充足和及时供应。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大量病人需要输血时,血液供应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面对紧急需求,血站通常会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病人的用血需求。例如,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危急病人的输血需求,以填补血液库存的不足,以及加强与医院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血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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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优先用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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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用血原则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亲属优先用血。

2、优先用血对象

无偿捐献过血液的献血者和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在红河州内医疗机构有临床用血需求时,可享受优先用血政策。

3、优先用血申请方式

无偿捐献过血液的献血者和直系亲属在红河州内医疗机构有临床用血需求时,向所在医院或红河州各献血网点申请填写《优先用血联络单》,由血站统一调配血液。

备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1〕5号)中规定,献血者无偿献血后享有“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至五年内,其直系亲属用血,按献血量等量优先免费用血”的权利,(红河州中心血站现在执行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直系亲属终身优先等量免费用血,如有改动会及时通知)红河州中心血站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做好“献血者优先用血”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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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血费减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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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版)》。捐献全血每 200ml 记为 1 次,捐献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记为 1 次,2个治疗单位记为2次。

2、依据《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意见》献血满1000毫升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献血不足10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献血量的三倍本人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超过5年的,本人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其在减免范围内的献血者直系亲属可以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温馨提示:献血者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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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血费减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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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血液价格收费标准“云价费发〔1998〕276 号” 和“云价费发〔2000〕109 号”文件执行,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减免时,以使用的血液成分予以核销,当献血者及其亲属在临床使用多种血液品种时,按用血成本由高到低进行减免。实施过程中若血液价格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云南省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用血费用减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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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不仅是博爱善举

也是一项互惠互利

守护相助的机制

只有大众广泛参与

血液库存充足

才能良性循环

人人受益

我们呼吁有爱的您

遵循内心的声音

和我们一起参与无偿献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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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添

校对|王俊

审核|张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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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个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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