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活动 >> 其他 >> 正文
楚雄州人民政府与云南省红十字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  作者:陈桂芳  编辑:楚雄彝族自治州  日期:2024-03-05  点击率:186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20243月4日,云南省红十字会楚雄州人民政府支持楚雄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及工作座谈会云南省红十字会举行。

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耀民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翡敏出席协议签订仪式及座谈会议


云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彭耀民主持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并讲话。彭耀民指出,近年来,楚雄州红十字事业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以政治统领人道工作,党建赋能事业发展,培树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楚雄样本”“姚安经验”等典型案例,在备灾救灾、募捐筹资、基层组织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人道工作走在了云南省州市前列,取得斐然成绩。经省红十字会党组和执委会研究,选定楚雄州作为试点,省州两级合力打造州(市)红十字会高质量发展示范新标杆,不断开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翡敏代表州人民政府对云南省红十字会长期以来对楚雄州的关心、帮助表示感谢。强调要牢牢把握新发展机遇,依势借力,乘势而为,聚焦红十字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人道使命。要细化工作任务,紧扣试点主要任务,研究出台相应举措,建立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大胆作为,力争走出新路子,取得新经验,以实际的行动和有力的措施扎实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智才,楚雄州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及座谈会。

作者:陈桂芳
编辑:楚雄彝族自治州
上一篇:省州合力奋楫启航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下一篇:楚雄州红十字会选送案例荣获全州机关党建“十佳”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