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元谋县红十字会
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元谋县红十字会:
我县2025年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元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元谋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预算收支数详见附表),并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在校学生人数0人。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1.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115,003.24元,其中:上级补助0.00元,本级安排1,115,003.24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115,003.2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元),自筹资金0.00元(其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结余结转资金0.00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115,003.24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115,003.2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预算单位支出基本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5,003.2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5,003.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003.24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单位资金支出0.00元,其中:事业支出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元,其他支出0.00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7,722.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55.05元,2081601行政运行:794,392.16元,2081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783.7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050.2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0.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5,760.08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1,115,003.24元。基本支出1,095,003.24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39,352.00元,30102津贴补贴:297,816.00元,30103奖金:169,166.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055.05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83.75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050.2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14.80元,30113住房公积金:75,760.08元,30211差旅费: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850.00元,30228工会经费:21,393.36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5,44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30302退休费:65,922.00元。
项目支出20,000.00元。
4.单位资金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0.00元。
5.单位资金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单位资金支出0.00元。
6.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86,483.36元,其中:30211差旅费:5,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850.00元,30228工会经费:21,393.36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5,44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00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文件规定,编制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0项,购买服务资金0.00元(详见附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接待费2,8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元)。
五、部门预算执行要求
(一)严格执行预算。2025年部门预算已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预算金额和用途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
(二)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一是批复的财政拨款数中纳入工资统发的工资和离休费,部门预算批复后暂不登记预算指标,待年末清算后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最终数确定登记预算指标;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批复的离退休工资、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随工资计提的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管好预算资金。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科目及资金用途使用,各项经费之间严禁拉用,县财政局将定期与医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社保中心进行清算,及时调整各项经费预算。由于各单位拉用挪用各项基金导致年末清算出现错误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四是县级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元谋县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预算单位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县财政局归口股室审核后安排下达,最终以实际下达项目资金文件及金额计入登记预算指标。部门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用途的,须由你部门统一提出方案,报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执行。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树立全面绩效管理理念,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项目绩效监控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禁奢侈浪费,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办通〔2019〕22号)的相关规定,将非税收入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征收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免、缓征或提前征收非税收入;更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坐收坐支”非税收入。
(四)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要求,按照采购目录清单执行预算,不得超范围、超预算办理采购事项。
(五)及时公开预算信息。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公开的要求,认真压实公开主体责任,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全省预算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情况及相关说明,接受公众监督。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部门支出情况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5.部门支出情况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6.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7.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8.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01
10.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02
11.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13.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1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1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8.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9.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20.部门基础数据表
21.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元谋县财政局
2025年2月4日
|
元谋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