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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红十字会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保山市隆阳区  日期:2023-11-21  点击率:2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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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隆阳区红十字会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筹资项目管理专职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基础和财务知识,热爱红十字工作。

(三)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四)符合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认定要求(符合《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五)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素质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心公益事业,做事认真,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止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失业登记证》、《毕业证》,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隆阳区兰城路584号(区住建局二楼201室)联系人:范加蓉,联系电话:2222646

     六、基本待遇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4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七、录用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和笔试。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择优录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遇节假日顺延),面试地点为隆阳区红十字会。参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和体检

参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需自费)、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隆阳区红十字会    

2023年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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