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西双版纳州完成《民法典》实施后首例遗体捐献,昆明医科大学派出团队接收了捐献者遗体。捐献者系离休老干部,于2020年底主动到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志愿登记,登记时老同志说:“作为一名党员,一名老同志,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教学是我的愿望,反正到时候自己也没什么感觉了,不疼也不痒,人走了还能发挥点作用,挺好的!”
1月8日老人因病去世,家属按照其生前意愿,主动联系红十字会办理捐献手续,经过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昆明医科大学、西双版纳州民政局和州公安局等部门的积极协调,当天顺利完成捐献移交手续,遗体由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团队运回昆明,用于教学研究。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对捐献移交过程进行了见证。
我省在昆明晋龙如意园建有遗体捐献纪念碑镌刻了所有遗体捐献者的名字,昆明医科大学有陈列墙放置捐献者遗像和事迹,可供家属和公众纪念缅怀。
生为人民服务,逝为医学献身。自愿无偿捐献遗体是值得全社会尊崇的高尚行为,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一项利在当代的人道事业,每一位捐献者及其家属都体现了无私大爱。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关爱捐献者家庭,鼓励全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传播社会正能量,将有限的生命延续出无限的价值,让爱心在奉献中延续,让生命之光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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