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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会这十年·人体器官捐献篇 | “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理念被越来越多社会公众认同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22-09-27  点击率:728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器官移植是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提高其生命健康质量的有效手段,是20世纪医学科学的重大突破。

   云南省自2013年正式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建立了缅怀纪念场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具有鲜明特色的“昆明模式”,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较大影响。全省各级部门密切配合,在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理念在云南边疆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理解和认同,知晓率、登记数、捐献量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截至2022年8月31日,累计完成捐献540例,共捐献大器官1720个,眼角膜856枚,受益人数2263余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26240人。




   加强宣传动员

   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

   十年前,云南省的器官捐献工作刚刚起步。

   2011年,云南省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3年,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并在昆明、曲靖、大理、红河四个试点州市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五家有资质的器官移植医院逐步开展。2020年,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独立运行。

   “十年前,老百姓对于器官捐献的了解不多,甚至存在误解,导致医生也不敢向家属提出捐献的建议,可以说是举步维艰。”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负责人李云会坦言,十年前,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还保留着土葬的习惯,对于遗体的完整性十分在意,加上大众对器官捐献不了解,当时工作推进的难度很大。

   “要提高捐献率,首要任务就是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为了不断扩大公众对人体器官捐献的知晓率,并积极参与其中,云南省每年围绕不同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活动。例如清明节前后举办缅怀纪念活动,每次活动均有省政府领导出席。此外,于“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开展志愿服务月活动,每年8-10月开展志愿登记宣传季活动等。




   与此同时,将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引入党建活动、思政教育、健康教育中,与群众喜爱的马拉松、健步走、骑行、登山等体育运动相结合,不断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进医院、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




   此外,形成全媒体宣传矩阵,开通“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在各级红十字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宣传阵地。并通过中央、省、市级媒体,刊发器官捐献知识科普、先进事迹、捐献案例等,形成强大良好的宣传氛围,逐渐让群众认识、了解器官捐献,并志愿参与其中。

   “比如去年我们联合媒体深入挖掘了9岁女孩小雨和21岁迪庆维西傈僳族大学生阿伟的捐献故事,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昆明市红十字会合作拍摄的人体器官捐献公益宣传片《让生命“接力”前行》等,都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让更多人知道了器官捐献的重要性,也被捐献者的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动,很多人因此志愿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李云会说。




   志愿登记人数逐年上升

   登记者以年轻人居多

   志愿登记,指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18周岁以上),自愿在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组织、遗体,用于开展临床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本人生前可以通过书面或网络途径进行志愿登记,表达捐献意愿。

   随着大众知晓率的提升,这些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也在逐年上升,截至2021年8月31日,云南省的登记人数已达到126240人。李云会介绍,志愿登记者以年轻人居多,“年轻人接收信息的渠道更多,对器官捐献更了解,也更能接受捐献。”

   此外,李云会表示,近年来随着殡葬改革的推进,大众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与其归于尘土,不如将有用器官或遗体捐献出来,挽救他人生命,以另外一种形式完成生命的延续。




   做好捐献见证

   确保器官捐献科学、公正、符合伦理

   捐献见证是器官捐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器官捐献科学、公正、符合伦理要求的重要一环。

   要完成器官捐献,需要由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和医疗机构红十字志愿者(协调员)共同见证捐献重点环节,一方面核实潜在捐献者亲属关系和其捐献意愿的真实性,同时,向亲属讲解器官捐献相关法规政策,见证签署捐献确认文书,确保捐献前亲属完全知晓并同意捐献。

   另一方面,见证捐献器官获取和遗体复原过程,组织现场人员对捐献者默哀致敬,捐献完成后向亲属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奖章等,做好捐献中、捐献后的相关工作,体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维护捐献者的尊严,安抚好亲属的情绪。

   协调员和志愿者的付出,为器官捐献工作的推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面对的一边是即将逝去的生命,一边是期待新生的病患,也因此被称为“生命摆渡人”。为了加强协调员队伍建设,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协调员培训、考核。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移植医院专业医务人员78人获得了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发放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证书,确保了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人文关怀

   做好人道慰问救助工作

   做好器官捐献者和移植受者困难家庭的人道慰问救助工作,让捐献者家属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也是器官捐献工作中重要的一环。

   为此,云南省在省红十字会争取财政支持,设立了人体器官捐献救助金,并出台《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捐献者家庭进行人道慰问和困难救助。救助资金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同时,积极为捐献者争取适当减免医药费用和后续办理丧葬事宜等相关优待政策;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缅怀纪念活动、集中祭奠捐献者;建立定期走访慰问机制,将捐献者家庭纳入“博爱送万家”慰问人员范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进行走访慰问等。




   建立缅怀纪念场所

   弘扬捐献者大爱精神

   为了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弘扬“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理念以及捐献者无私奉献的大爱善举,为公众和捐献者家属搭建一个纪念、缅怀、瞻仰捐献者的平台,积极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其中,云南省目前已建立5个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分别是2017年3月建成的“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2017年8月建成的“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器官捐献者纪念园”;2021年4月建成的“昭通市人体器官捐献生命礼赞园”;2021年5月建成的“普洱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2022年4月建成的“曲靖市遗体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园”。







   “未来,我们将继续开展好缅怀纪念活动,在更多州市甚至有条件的县建立缅怀纪念园,追思祭奠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弘扬正能量,倡导新风尚,营造捐献光荣的社会氛围。”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同志说。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呼吁更多人用爱为生命接力

   与此同时,云南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于2016年正式颁布实施《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22年出台《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角膜捐献证书制作颁发工作规范(试行)》等。目前,《云南省遗体捐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关于遗体与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优待政策》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也正在制定,不断推动建立健全云南省遗体、人体器官(组织)捐献政策体系,使遗体、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群众知晓率得到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支持并参与其中。




   不过,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器官捐献工作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未来,我们将继续开展好缅怀纪念活动、志愿服务宣传季活动等,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积极组建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继续修订完善并联合多部门出台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等。”同时,省红十字会呼吁,希望更多爱心机构和爱心人士加入到这项崇高、神圣的事业中来,为逝者延续一泓灯火,为生者点亮生命灯盏,用爱,为生命接力。

来源:都市时报(记者:王柔   实习生:赵资)供图: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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